防扩散与反扩散

FAS的建立和持久使命

更大规模杀伤性武器(WMD)扩散到其他国家,就越有可能的国家将在武装冲突或他们可能失去控制使用这些武器。FAS旨在防止此类武器向其他国家或非国家行为的进一步蔓延(见核和放射性恐怖主义问题的区域办法对付后者的威胁)。许多在1946年FAS的创始成员致力于教育有关需要对核技术的适当控制美国国会,以阻止(最好)或限制(更实际的)这些技术向其他国家扩散。当时称新成立的原子能委员会(AEC)的(和韩元)民警控制,并主张所需的制造核武器技术的国际控制FAS(这是没有实现)。(为了区分宣传和核电监管方面,AEC后来在上世纪70年代分为两个美国政府机构:美国能源部和核管理委员会)

自1946年以来,FAS专家研究方法,提高对可用于制造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并有受过教育政策制定者,公众和有关这些方法的压榨技术控制。一般来说,有两种方法可以停止或限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防扩散和反扩散。

核不扩散的方法

防扩散通常涉及创建和条约,国际公约,国内的法律,法规颁布和行为,甚至不具约束力的规范。这种方法的一个范例是1970年核不扩散条约的核不扩散条约(NPT)是最普遍遵守所有条约,但四个国家作为成员之一。成员(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的5个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核武器国家规定,而其他几乎190个成员国被定义为无核武器国家。前者国家已经在追求核裁军和全面彻底裁军条约条约第六条的规定一致,而后者在第II和III不获取核武器爆炸,并保持自己的和平核计划适当的保护措施已经同意。第四条规定的大交易,核能力的国家将在获取和平核技术,帮助其他国家。虽然第四条没有明确提到获得铀浓缩和钚再处理,许多国家通常被解释这篇文章提供这样的访问。值得关注的是浓缩和再处理可以应用于制造高浓缩铀和钚,基本裂变材料必要制造核武器。

FAS防扩散法律和政策项目

FAS最近开始了一个新的防扩散法律和政策项目,由Christopher Bidwell领导,他是FAS的高级研究员、律师和退休海军军官。该方案认识到,要使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就需要在法律基础设施中综合运用技术解决方案和政策选择,将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并加以补充。这两种元素都不能在真空中得到发展。这两种因素实际上是相互影响的。为帮助这些因素共同发挥作用,防扩散科技界提供了一个平台,让防扩散科技界与法律和政策界相互交流,共同思考防扩散面临的挑战。目前的重点领域包括:归属、出口控制、制裁和经济杠杆的使用、基础设施保护和核查/监测,以支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防扩散目标。

FAS对双重用途核燃料循环和扩散的评估

如前所述,FAS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了解如何更好地防止或限制将和平用途的核能用于武器计划。自2010年以来,FAS主席查尔斯•弗格森一直领导着FAS在这一关键领域的工作。特别地,FAS一直将其工作重点放在伊朗和东亚地区。弗格森博士和阿里·瓦埃兹就如何更有效地保障和监督伊朗核项目撰写了大量文章。其他FAS研究人员,如克里斯·比德韦尔(Chris Bidwell)和马克·扬森(Mark Jansson),最近都在研究伊朗核问题并撰写文章。2011年至2013年,弗格森博士与时任美国曼斯菲尔德基金会(Mansfield Foundation)执行主任L. Gordon Flake共同担任主席美国-日本核工作组。弗格森博士还共同领导了一个由日本、韩国和美国核能和防扩散专家参与的三边倡议。FAS将继续分析和教育可能影响进一步扩散的全球核能发展情况。

反扩散的方法

自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颁布以来,只有少数国家发展了核武器,因此防扩散方法取得了显著的成功,但这些方法是不够的。反扩散手段的目的是阻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或制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材料和技术的转让,击落装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导弹,甚至动用军事力量阻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使用。

导弹防御的FAS分析

例如,FAS专家调查的好处和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与武装的导弹威胁的导弹防御的风险。目前,查尔斯弗格森和布鲁斯·麦克唐纳,兼职高级研究员,正在研究导弹防御中国可能开发和部署的战略意义。近年来,FAS赞助的核军备控制和美俄美国部署导弹防御系统的潜在影响武器削减分析工作。自1960年以来,FAS的领导人,如汉斯贝特,理查德·加温和赫伯特·约克作证国会和有关导弹防御写了大量促进公众辩论。FAS将继续分析和跟踪导弹防御系统的发展中击落导弹和它的作用在武器控制和国际安全特别是其技术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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