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伊朗核协议的核查要求

谈判目前正在与伊朗有关其核计划的谈判;因此,美国政府政策制定者的主要问题之一是美国,美国,盟国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需要监测和核查措施和工具,以确保伊朗的核计划仍然和平。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美国科学家(FAS)联合会召集了一个非党派独立的工作队,以检查技术和政策要求,以充分核实与伊朗全面或其他持续的核协议。通过各种方法,通过各种技术和政策学科进行访谈或满足70多个专家,并在新报告中编制了结果,“与伊朗核协议的核查要求。”由工作队领导人撰写Christopher Bidwell.欧洲皇家kittrie.约翰劳德哈维里希克菲此外,该报告概述了与伊朗成功监测和核实协议有关的美国政策制定者的九项建议。它们如下:

有效协议的六个要素

1.该协议应要求伊朗在下一阶段提供救济的下一阶段,这是一个关于其核计划的各个方面的全面宣言,既然和过去。

2.协议应在协议期间提供原子能机构,毫不拖延地访问国际原子能机构要求的所有网站,设备,人员和文件,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1929号决议所要求的。

3.协议应规定与检查人员的任何非合作的材料行为是违反协议。

4.该协议应提供建立协商委员会,该委员会应以途径设计和运作,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其在解决争端的效力,以及在可能的情况下建立伊朗遵守的文化。

5.该协议应规定,所有伊朗人收购其协议后核计划的敏感项目,以及所有可在协议后非法核计划中使用的敏感物品,必须通过指定的透明渠道进行。

6.该协议应包括旨在排除伊朗将伊朗外包关键部分的核武器计划的条款,例如朝鲜等外国。

三项拟议的美国政府行动,以促进有效执行协议

1.美国政府应加强其相关的监测能力,投资资源监测伊朗协议,并对任何伊朗人的不合规结构制定其评估和报告,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显着异常的机会,并且不被忽视或考虑De Minimis.

2.美国政府及其盟国应维持目前的制裁制度架构,以便逐步地扭转,以便阻止和应对任何伊朗人不遵守该协议。

3.美国政府应建立一个联合国会/行政部门委员会,以监测遵守该协议,类似于国会制定了欧洲安全与合作委员会,监测了1975年赫尔辛基协定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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