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说,DOD使用国内无人机符合法律

经过2016年3月7日

国防部的国内使用无人机航空系统(UAS或无人机)按照法律和政策进行了支持,国防部督察将于2015年报告上发布的评估报告。

“国防部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和对民事当局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国防部报告说。

“We found no evidence that any DoD entity using UAS’s or associated PED [processing, exploitation, and dissemination] in support of domestic civil authorities, to date, has violated or is not in compliance with all statutory, policy, or intelligence oversight requirements.”

奇怪的是,结论被标记为“仅限官方使用”。看对DOD使用无人机系统(UAS)的评估,以支持民事当局Dod Inspector Geachment Dodig-2015-097,2015年3月20日。部分减少的报告是上周发布的,以应对信息自由要求。

由于授权,为国内紧急情况,向执法部门提供适当的授权,或为高调“特别活动”提供额外的安全,可以提供使用无人机的民事当局的支持。

国内用国内使用无人机的这种目的是相对罕见的。国防部检查员将军报道在2006年至2015年期间,“少于二十个活动可以归类为国防部对国内民政当局的支持,”这一数字包括“批准和不赞成的请求”。

辩护部提供更新国内使用无人机系统的指导去年2015年2月17日的政策备忘录。

“除了培训,练习和测试目的之外,美国不得在美国使用武装之下UAS,”备忘录说。

类别:无人机督察长军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