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总统可以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并行使特别紧急权力,但如果没有参众两院的多数票,国会不能终止紧急状态。
被称为第一条法案的未决法案(美国764年)将改变这一情况,总统宣布的紧急状态将在30天后自动失效,除非并直到国会通过决议批准宣布的紧急状态。
该法案“收回了国会已经让与总统的某些紧急权力”参议院对该法案的报告这篇文章于本周发表。
这项法案之所以引人注目,一方面是因为它是一项限制总统在这一领域权力的不同寻常的国会倡议,另一方面是因为它得到了两党重要的支持,包括18共和党联署。在参议院。7月24日,参议院国土安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通过口头表决报告了这一报告。
截至上个月,已经有34个国家紧急状态生效,参议院的报告引用了来自布伦南司法中心.
一个重要的限制是,拟议的国会审查程序不适用于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用来对外国个人或政府实施经济制裁。目前的国家紧急情况中,除三次外,其余都属于这一类。
参议院的报告称:“这项排除是为了保持总统将经济制裁作为国家安全工具部署的灵活性。”
然而,议员说“为了确保总统不能通过援引《紧急状态法》和其他紧急状态规定来逃避国会审查,该法案规定,任何此类紧急状态的宣布仍受《第一条法案》建立的新框架的约束。”
上个月,15名参议员致信参议院多数党领袖麦康奈尔和少数党领袖舒默,要求他们尽快安排对该法案进行投票。
“第一条法案的主张很简单,但很基本:国会不能继续将权力割让给另一个部门,不管谁是总统,也不管哪个政党占多数,”两党参议员小组写道10月17日。
“这项法案将在防止未来滥用紧急权力方面迈出相当大的一步,并收回国会在过去40年里授予总统的一些权力。”推特丽莎Goitein布伦南司法中心的主任“这是一件大事。”
国会预算办公室说它预计,如果该法案生效,国会将批准大多数未来的国家紧急状态声明,尽管它们可能会减少或持续时间可能会缩短。
上周,总统续签一年这是历史最悠久的国家紧急状态,与伊朗有关,是40年前宣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