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统的解密授权

通过2006年2月16日

“你是否认为副总统有权解密信息?”切尼副总统昨天被福克斯新闻的Brit Hume问到。

“这是一项行政命令,”回答说副总统。

这是对一个直截了当的问题的一个简单的回答,但是事情实际上有点复杂。

这个行政命令是关于国家安全机密信息的e。o。13292,由布什总统于2003年3月发布。

它在第1.3节中规定:“最初只能由以下人员行使对信息进行分类的权力:(1)总统和副总统在履行行政职责时;(2)联邦公报中总统指定的机构负责人和官员……”

值得注意的是,“以及,在执行行政职责时,副总统”这句话将副总统的机密级别大大提升到了总统级别添加2003年的行政命令。

在此之前,副总统只拥有与机构负责人相当的密级权限,并被授权于1995年的总统命令

这就是分级权。解密呢?

解密权限定义见第6.1(l)条E.O. 13292.它被授予:“(1)授权原始分类的官员……;(二)发起人当前的职务继承人;(三)任一方的监察人员;或者(四)机构负责人或者机构高级官员授予的书面解密权力的官员。”

所以副总统有权解密任何他自己保密的东西。他显然也有权解密他所监管的副总统办公室里的任何东西。

但是副总统是否像总统一样,是其他行政机构(如中央情报局)的“监督官员”呢?2003年提高副总统保密权限的行政命令修正案是否也授予了他与总统类似的解密权限?

“答案并不明显,”一位负责分类政策的行政部门专家说。

类别: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