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宫 立即发布
新闻秘书办公室
2003年3月25日根据宪法和美利坚合众国法律赋予我总统的权力,为了进一步修改经修正的第12958号行政命令,特此命令行政命令12958修改如下: 执行订单1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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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修正的执行订单12958的进一步修订,
国家安全机密信息国家安全机密信息
该命令规定了一个统一的国家安全信息分类、保障和解密系统,包括与防范跨国恐怖主义有关的信息。我们的民主原则要求美国人民了解他们政府的活动。此外,我们国家的进步取决于信息的自由流动。然而,纵观我们的历史,国防要求对某些信息保持保密,以保护我们的公民、我们的民主制度、我们的国土安全以及我们与外国的互动。保护对我们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信息仍然是当务之急。
因此,现以美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总统的权力,下令如下:
第1部分,原始的分类
秒。1.1。分类标准。(a)仅当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信息可能最初在此订单的条款下进行分类:
(1)原始分类机构正在分类信息;
(b)机密信息不应因未经授权披露相同或类似信息而自动解密。(2)信息由美国政府拥有、由美国政府生产、为美国政府生产或受美国政府控制;
(3)信息落入本订单第1.4节中列出的一类或多个信息中;和
(4)原分级机构认定,未经授权合理披露的信息可能会对国家安全(包括防范跨国恐怖主义)造成损害,且原分级机构能够识别或描述这种损害。
(c)未经授权披露外国政府资料被推定会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1.2秒。。分类的水平。(a)资料可分为以下三个级别之一:
(1)“绝密”应适用于未经授权披露的信息,这些信息有理由认为,未经授权披露可能会对原保密机构能够识别或描述的国家安全造成异常严重的损害。
(b)除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其他术语应使用来标识美国机密信息。(2)“机密”应适用于未经授权披露的信息,这些信息有理由认为,未经授权披露可能会对原保密机构能够识别或描述的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3)“机密”应适用于信息,未经授权的披露可以合理地披露原始分类机构能够识别或描述的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1.3秒。。分类的权威。(a)资料分类的权力最初只能由:
(1)总统,在执行职责,副总统;
(b)授权在指定级别进行分类信息的官员,也有权在较低级别进行分类。(2)联邦登记册总裁指定的代理主管和官员;和
(3)美国政府官员根据本节(c)段授予这项权力。
(c)授权原分类权。
(1)原分类授权的代表团应限于管理本命令所需的最低限度。机构首长负责确保指定的下属官员具有可证明的和持续的行使这一权力的需要。
(d)原始分类机构必须根据本次订单提供的原始分类培训及其实施指令。此类培训必须包括有关妥善保障分类信息和刑事,民事和行政制裁的指示,这些刑事法律和行政制裁可能会因未经授权披露保护分类信息而无法保护的个人。(2)“顶级秘密”原始分类机构只能由总统委托;在履行行政职责时,副总裁;或根据本节(a)(2)款指定的机构主管或官员。
(3)“机密”或“机密”原始分类权限只能由总统授权;在履行行政职责时,副总裁;或根据本节(a)(2)款指定的机构负责人或官员;或本命令第5.4(d)节所述的高级机构官员,只要该官员已被机构负责人授予“绝密”原始保密权限。
(4)原始分类局的每个代表团应以书面形式呈现,除非按此顺序提供,否则不得重新实施权力。每个代表团应按名称或职位标题识别官方。
(e)异常情况。当雇员、政府承包商、持牌人、证书持有人或没有原始保密权力的机构的被授予人发出其认为需要保密的信息时,该信息应以与本命令及其执行指示一致的方式受到保护。信息应按照本命令或其执行指令的规定迅速传送给对该信息具有适当主题利益和分类权限的机构。该机构应在30天内决定是否将该信息保密。如果不清楚哪个机构对这些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则应将其发送给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局长应确定具有主要主题事项利益的机构,并将信息连同适当建议转交该机构以确定分类。
1.4秒。。分类类别。信息不应考虑分类,除非涉及:
(a)军事计划、武器系统或行动;
1.5秒。。时间分类。(a)在原始保密时,原始保密当局应根据情报的国家安全敏感性的持续时间,试图确定具体的解密日期或事件。一旦到达日期或事件,信息将自动解密。日期或事件不得超过本节(b)款规定的时间范围。(b)外国政府信息;
(c)情报活动(包括特殊活动)、情报来源或方法或密码学;
(d)美国的外交关系或外国活动,包括机密来源;
(e)与国家安全有关的科学,技术,或经济问题,包括防范跨国恐怖主义;
(f)美国政府保障核材料或设施的方案;
(g)与国家安全有关的系统、装置、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或保护服务的弱点或能力,其中包括防范跨国恐怖主义;或
(h)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b)如果原始分类机构无法确定较早的特定日期或赛事进行解放,则根据原始决定之日起10年来标记信息,除非原始分类机构另有决定了信息的敏感性要求从原始决定之日起,应标记为最多25年的拒绝。拟订本节课程的所有信息应当符合本次订单的第3.3节,如有符合历史价值的记录,美国代码下属的永久历史价值。
(c)只有在遵守本命令下信息分类的标准和程序的情况下,原分类当局才能延长分类期限、改变分类级别或重新分类具体信息。
(d)在先前命令下标记为无限期分类的信息,例如标记为“原发机构的判定要求”,或根据先前命令中未包含解密指令的信息,应按照本命令的第三部分进行解密。
1.6秒。。识别和标记。(a)在原始分类时,每一机密文件表面应出现下列内容,或应以适当方式适用于其他机密媒体:
(1)本次订单第1.2节中定义的三个分类级别之一;
(b)如本节(a)段所述的特定信息会披露额外的机密信息,则可予以排除。(二)原分类机构的姓名或者身份标识符、职务等身份;
(3)原子能机构和原产办事处,如果没有另外是明显的;
(4)解密说明,应表明以下之一:
(a)如第1.5(a)条或第1.5(c)条规定的拒绝的日期或事件;
(5)分类的简明原因,至少在本订单的第1.4节中引用适用的分类类别。(B)第1.5(B)条规定的自原始分类日期起计10年的日期;或
(C)第1.5 (b)条规定的自原始分类之日起不超过25年的日期;和
(c)对于每一份机密文件,发出文件的机构应通过标记或其他方法,表明哪些部分已分类,并具有适用的分类等级,哪些部分未分类。根据根据本命令发布的指令中规定的标准,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可批准对该要求的豁免。如发现滥用职权,署长须撤销任何豁免。
(d)实施该命令规定的标记,包括缩写和保障分类工作文件的要求,应符合根据该命令颁布的实施指示规定的标准。
(e)外国政府信息应保留其原始的分类标识,或应被赋予美国分类,该分类提供的保护程度至少相当于提供信息的实体所要求的保护程度。保留其原始分类标记的外国政府信息无需分配美国分类标记,只要负责机构确定外国政府标记足以满足美国分类标记的用途。
(f)根据本命令或以前命令规定的等级分类的资料,尽管遗漏了其他所需的标记,仍应视为该等级分类的资料。当此类信息被用于衍生分类过程或被审查为可能的解密时,此类信息的持有者应与适当的分类机构协调,以适用省略的标记。
(g)一旦机密资料构成非机密文件的一小部分,在可行时,机密主管当局应使用机密附录。
(h)公开公布前,所有解密记录应适当标记以反映其解密情况。
1.7秒。。分类禁止和限制。(a)在任何情况下,资料的分类不得为了:
(1)隐瞒违反法律,低效率或行政误差;
(b)基本科学研究信息与国家安全无明显相关。(二)防止给个人、组织或机构造成尴尬;
(3)抑制竞争;或
(四)为了国家安全利益,阻止或者延迟发布不需要保护的信息。
(c)资料在解密后可重新保密,并在适当的授权下向公众公布,但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重新分类行动是在原子能机构主管或副代理主管的个人权力下采取的,他根据国家安全的利益,确定信息的重新分类是必要的;
(d)根据《信息自由法》(5 U.S.C. 552)或《1974年隐私法》(5 U.S.C. 552a)的规定,在机构收到请求后,未经适当授权向公众披露的信息可以被分类或重新分类,或本命令第3.5节的强制性审查规定,只有当这种分类符合本命令的要求,并在个人参与或在机构负责人、副机构负责人的指导下逐文件完成时,或根据本命令第5.4节指定的高级机构官员。(2)信息可能被合理回收;和
(3)及时将重新分类行动报告给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
(e)对个别未分类的信息项目的汇编,如所汇编的信息显示出以下额外的关联或关系,则可进行分类:(1)符合本命令规定的分类标准;以及(2)未在个别项目中另行披露的信息。按此顺序使用,“汇编”是指已存在的非机密信息项目的集合。
秒。1.8。分类挑战。(a)授权持有人,诚信地认为,鼓励其分类状态是不正确的,预计根据本条第(b)段规定的原子能机构挑战信息的分类状态。
(b)按照根据本令签发的实施指令,机构主管或高级机构官员应制定在鼓励和预计他们认为挑战其认为不正确或未入学的信息分类的程序下的程序。这些程序应确保:
(1)个人不需要报应,以带来这些行动;
第2部分-导数分类(2)有机会由公正的官员或小组进行审查;和
(3)根据本次订单第5.3节规定的措施义务分类申诉小组(小组),建议个人提出上诉机构的决定。
秒。2.1。使用衍生分类。(a)仅重现,提取或总结分类信息的人,或者仅应用源材料的分类标记或按照分类指南的指示应用分类标记,不需要具有原始分类权限。
(b)应用衍生分类标志的人:
(1)观察并尊重原始分类决策;和
2.2秒。。分类指导。(a)具有原始分类权限的机构应编制分类指南,以便利对信息进行适当和统一的派生分类。这些指南必须符合在本命令下发布的指令所包含的标准。(2)向任何新创建的文件进行相关的分类标记。对于基于多个来源的衍生地分类的信息,衍生分类器将转发:
(A)与信息来源中最长的保密期相对应的解密日期或事件;和
(B)官方档案或记录副本上或附在官方档案或记录副本上的这些来源的清单。
(b)每一份指南均须由一名官员以书面亲自批准:
(1)对这些信息有计划或监督责任,或者是高级机构官员;和
(c)各机构应建立程序,确保分类指南按照本命令下达的指令的规定得到审查和更新。(2)有权按照本指南规定的最高级别对信息进行分类。
第三部分,解密和降级
3.1秒。。机关解密。(a)资料一旦不再符合本命令规定的保密标准,即予以解密。
(b)推测,根据本次订单下继续满足分类要求的信息需要继续保护。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保护此类信息的需要可能被公众利益超过信息的公共利益,并且在这些情况下,信息应被解冻。当出现这样的问题时,他们将被提交给机构负责人或高级机构官员。该官员将根据行使酌情确定披露的公共利益是否超过了可能合理预期披露的国家安全的损害。此条件没有:
(一)扩大或者修改实质性的分类标准或者程序;或
(c)倘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董事确定信息违反本令的违反本令时,主任可能要求由发起分类的机构解密信息。董事的任何此类决定可能会通过助理向国家安全事务总裁助理提出上诉。在对上诉作出迅速决定之前,有关资料应保密。(2)设立任何须经司法审查的实体权利或程序权利。
(d)本节的规定也应适用于在本命令的条件下没有原分类权限,但在以前的命令下有这种权限的机构。
3.2秒。。传输记录。(a)在与职能转移同时转移的机密记录的情况下,而不只是为了储存目的,接收机构应被视为本命令的发起机构。
(b)的分类记录没有正式转让(a)段所述的部分,但这起源于一个机构已不复存在,没有继承人的机构,各机构拥有这些记录应被视为原始机构为了这个顺序。拥有这些记录的机构在与与记录主题有关的任何其他机构协商后,可将其解密或降级。
(c)分类记录增加到国家档案馆与记录管理局(国家档案馆)此订单的生效日期应当解密或者下调美国的档案(档案),按照这个顺序,依照这个顺序指令发布,代理解密指南,以及档案管理员和相关机构负责人之间现有的任何程序性协议。
(d)原始机构应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在确定具有永久历史价值的记录中所载的机密信息被列入国家档案馆之前,将其解密。然而,档案管理员可在必要时要求机密记录加入国家档案馆,以符合《联邦档案法》的规定。本条款不适用于根据《美国法典》第44篇第2203节移交给档案管理员的记录,也不适用于国家档案馆作为已不复存在的机构或组织记录保管人的记录。
(e)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各机构应采用一种记录管理系统,在根据本命令第3.3节自动解密的规定解密文件时,该系统将有助于文件的公开发布。
秒。3.3。自动解剖。(a)根据本条第(b)(e)段,2006年12月31日,所有分类记录(1)超过25岁,(2)已被确定在标题下具有永久性历史价值44,美国代码,应自动解密记录是否已被审核。随后,除本节第(b)(e)段提供的情况外,所有分类记录应自动解密,于其原始分类之日起25年。
(b)根据本节第(a)段,机构首长可豁免对具体资料进行自动解密,这些资料的公布可预期为:
(1)揭示机密人类来源的身份,或人类情报来源,或透露有关智力源或方法的应用的信息;
(c)原子能机构负责人应通过审查或评估委员会的国家安全事务总裁助理通知主席,该记录审查或评估已确定该文件系列中的信息几乎总是属于一个或多个本节(b)段中列出的豁免类别以及该机构提议免除自动解放。通知应包括:(2)透露有助于开发或使用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信息;
(3)透露将损害美国的信息;
(4)泄露有损美国武器系统最先进技术应用的信息;
(5)披露仍然有效的美国实际军事作战计划;
(6)披露的信息,包括外国政府的信息,将严重并明显损害美国与外国政府之间的关系,或严重并明显损害美国正在进行的外交活动;
(7)披露可能明显损害美国政府官员目前保护副总统总统和其他受保护人的能力的信息,为国家安全的利益授权提供保护服务;
(八)泄露可能严重、明显损害当前国家安全应急预案,泄露与国家安全有关的系统、设施、基础设施或者项目当前存在的漏洞的信息;或
(9)违反法令、条约或国际协定。
(1)文件系列的描述;
总统可以指示机构负责人不要对文件系列进行豁免,或在推荐日期之前解密该系列中的信息。总统之前批准的文件系列豁免在没有任何额外代理行动的情况下仍然有效。(2)解释为什么文件系列中的信息几乎总是免于自动解密,以及为什么这些信息必须长期保密;和
(3)除本节(b)段规定的机密人力资源或人力情报来源的身份外,信息解密的具体日期或事件。
(d)在根据本节自动解密信息的至少180天前,机构负责人或机构高级官员应通知担任小组执行秘书的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在本节(c)段规定的通知总统之外,机构建议免除自动解密的任何具体信息。通知应包括:
(1)通过参考特定记录中的信息或以解密指南的形式参考信息的描述;
(e)以下规定适用于自动解放出来:(2)解释为何该信息不会自动解密,且必须长期保密;和
(3)除本节(b)段规定的机密人力资源或人力情报来源的身份外,信息解密的具体日期或事件。专家小组可指示该机构不得在建议的日期之前对该信息进行豁免或解密。机构负责人可以通过总统的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向总统提出上诉。在上诉悬而未决期间,这些信息仍将保密。
(1)在整个文件块内的分类记录,如本顺序所定义的,否则在本节根据本节的自动解析处理,截至今年12月31日期,截至今年12月31日之后,截至今年12月31日起25年来在文件块中。
(f)根据本节豁免自动解密的信息仍须遵守本命令的强制性和系统性解密审查规定。(2)通过通知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在记录须遭到自动解放之前,根据本次订单第5.4条指定的机构主管或高级代理官员可能会延迟自动解放最多5年的分类微综合体,动态图片,录音带,录像带或可比较媒体所含的信息,以便更加困难或昂贵的可能泄密豁免。
(3)在自动解密记录之前,通知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指定一个机构或机构高级官员根据5.4节的订单可能会延迟自动解密长达3年的分类记录被称为或转移到另一家机构的代理自动解密前不到3年的需要。
(4)通知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根据本命令第5.4节指定的机构负责人或高级机构官员可将自动解密推迟至多3年,从发现在自动解密生效日期之前未被审查的机密记录之日起。
(g)国务卿应当确定美国应与外国政府或国际政府国际组织的适当官员开始谈判,以修改任何要求涉及本节影响的记录中所载信息的信息的任何条约或国际协议。除非条约或国际协议涉及在本条下可能超过25年的信息,否则从创造日期超过25年的时间。
(h)载有由其他机构产生的资料或披露后将影响其他机构的利益或活动的资料的记录应提交这些机构审查,有关的资料应只由这些机构自动解密;与本节(e)第(3)款和(e)第(4)款的规定相一致。
3.4秒。。系统解密审查。(a)根据本命令或其前身发布机密信息的各机构应建立并实施系统解密审查计划。本程序适用于根据本命令第3.3节豁免自动解密的永久性历史价值记录。各机构应根据研究人员的兴趣程度和审查后解密的可能性,优先对记录进行系统审查。
(1)自本命令生效之日起列入国家档案馆的档案;(2)根据《美国法典》第44篇第2203节转让给档案管理员;(三)由国家档案馆保管已不复存在的机关、组织的。本程序适用于相关记录,适用时间不迟于记录创建之日起25年。档案管理员应根据研究人员的兴趣程度和审查后解密的可能性,确定系统审查这些记录的优先次序。这些记录应按照本命令的标准、执行指令和由记录产生的各机构提供给档案管理员的解密指南进行审查。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应确保各机构向档案管理员提供充分的现行解密指南。
(c)在与受影响的机构协商后,国防部长可制定系统审查密码学机密信息的特别程序,中央情报局局长可制定特别程序,对与情报活动(包括特别活动)或情报来源或方法有关的机密信息进行系统审查。
秒。3.5。强制性解密审查。(a)除本条第(b)款规定的情况下,根据本令或前任订单归类的所有信息,须审查原始机构审查:
(1)审查请求描述了包含具有足够特异性的文件或材料,使原子能机构以合理的努力定位;
(b)资料来源:(2)根据1947年《国家安全法案》(50 U.S.C. 403-5c、403-5e和431)第105C、105D或701条,信息不能免于搜索和审查;和
(3)该资料尚未在过去两年内进行审查。如果原子能机构在过去的两年内审查了信息,或者信息是待诉讼的主题,则该机构应通知请求者该事实和请求者上诉权利。
(1)现任总统或在执行职责履行现任副总统;
(c)对解密进行强制性审查的机构应对不再符合本命令规定的保密标准的资料解密。他们应公布这些信息,除非根据适用法律另有授权和保证。(2)现任总统的白宫工作人员或履行行政职责的现任副总统的工作人员;
(三)由现任校长任命的委员会、委员会或董事会;或
(4)总统行政办公室内仅向现任总统提供建议和协助的其他实体不受本节(a)段规定的约束。但是,根据《美国法典》第44篇第2107、2111、2111注释或2203节,档案管理员有权审查、降级和解密档案管理员控制下的前总统的文件或记录。档案管理员制定的审查程序应规定与具有主要主题利益的机构进行协商,并应与有关总统文件或记录的适用法律或合法协议的规定相一致。档案员的决定应及时通知具有主要主题利益的机构。档案管理员的任何最终决定可由申请人或机构向专家组提出上诉。在对上诉作出迅速决定之前,有关资料应保密。
(d)按照根据本令签发的指令,机构负责人应制定旨在处理对分类信息的强制性审查请求的程序。这些程序应适用于根据此或前任订单分类的信息。他们还应提供行政上吸引拒绝强制审查请求的手段,并通知请求者向小组提出上诉最终机构的决定。
(e)在与受影响的机构协商后,国防部长应制定审查密码信息的特别程序;中央情报总监应制定特别程序,审查与情报活动(包括特别活动)或情报来源或方法有关的信息;档案管理员应当制定对国家档案馆收录的资料进行审查的专门程序。
3.6秒。。处理请求和审查。根据《信息自由法》、《1974年隐私法》或本命令的强制审查条款,或本命令的自动解密或系统审查条款,回应信息请求:
(a)在其存在或不存在的事实本身根据本令或前任归类时,该机构可能会拒绝确认或否认所要求记录的存在或不存在。
(b)当原子能机构在其拘留中收到文件的任何请求,其中包含由另一个机构归类的信息,或者在自动解放或系统审查规定的过程中跨越此类订单的文件,所以它应提及副本任何请求和相关文件到发起机构处理,并在与原始机构协商后,通知转介请求者,除非此类协会本身根据本令或前任归类为单位。在原始机构根据要求书面确定的案件中,要求根据该款项响应请求者。
3.7秒。。解密数据库。(a)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应与产生机密信息的机构合作,协调连接和有效利用已解密和公开发布的现有机构记录数据库。
(b)各机构负责人应在这些努力中与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充分合作。
第4部分,维护
4.1秒。。一般访问限制。(a)个人可查阅保密资料,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机构负责人或机构负责人指定人员对进入资格作出了有利的确定;
(b)凡符合本节(a)段中关于获取机密信息的标准的人,均应同时接受关于适当保护机密信息以及关于刑事、民事、以及可能对未能保护机密信息不受未经授权泄露的个人实施的行政制裁。(2)该人已签署批准的非歧视协议;和
(3)该人需要了解信息。
(c)机密资料应继续由原机构或其职能的继承者控制。机关未经授权,不得泄露其他机关原有保密资料。离开机构服务的官员或雇员不得从机构控制的机密信息中删除。
(d)可以在没有适当的授权的情况下从官邸中删除分类信息。
(e)经授权在行政部门以外传播机密资料的人员应确保以与在行政部门内提供相同的方式保护这些资料。
(f)根据法律、指示和规章,机构首长或高级机构官员应制定统一程序,以确保收集、创建、通信、计算、传播、处理或储存机密信息的自动信息系统,包括网络和电信系统具有以下控制:
(1)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和
(g)根据法律、指示和条例,各机构首长或高级机构官员应建立控制措施,确保机密信息在提供充分保护和防止未经授权的人获取的条件下使用、处理、储存、复制、传送和销毁。(2)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h)与根据本令签发的指令一致,该机构应根据规定的标准保障外国政府信息,该资料至少相当于政府或国际政府组织所提供的信息所要求的保护。当足够实现等效性时,这些标准可能比通常适用于美国“机密”信息的保障标准,包括修改的处理和传输,并允许访问有需要的个人尚未清算的个人为了访问分类信息或执行批准的非歧视协议。
(i)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本命令、执行本命令的指令,或根据总统的指示,未经原授权机构的同意,源自一个机构的机密信息不得传播到任何其他机构之外。机构负责人或高级机构官员可对该机构内部产生的具体信息免除这一要求。就本节而言,国防部应被视为一个机构。在查阅包含来自多个机构的信息的解密审查记录时,不需要事先同意。
4.2秒。。分布控制。(a)各机构应对机密资料的分发实行管制,以确保只将这些资料分发给有资格取得和有必要了解这些资料的组织或个人。
(b)在紧急情况下,必要时应对迫在眉睫的生命或捍卫祖国,代理商主管或任何指定者可以授权向其他没有资格获得访问的个人或个人披露分类信息。这些行动仅根据实施本令的指令以及管理分类信息的机构发布的任何程序,该机构应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在这些情况下披露的分类信息和接受其的个人人数。根据本规定或执行指令和程序所披露的信息,不得被视为因此类披露或接受者随后使用而被视为解冻。这些披露应及时向分类信息的发起人报告。出于本节的目的,中央智能总监可能会颁发管辖条件智能信息的紧急披露的执行指令。
(c)各机构应至少每年更新其分发的自动、例行或反复分发的机密资料。经销商更新分销清单时,收件人应全力配合,并在相关状态发生变化时通知经销商。
4.3秒。。特殊的访问计划。(a)建立特别准入方案。除非总统另有授权,只有国务卿、国防部长、能源部部长和中央情报局局长或各自的主要副手可以创建一个特殊的访问计划。对于与情报活动(包括特别活动,但不包括军事行动、战略和战术计划)或情报来源或方法有关的特别进入计划,或情报来源或方法,该职能应由中央情报总监行使。这些官员应将这些项目的数量保持在绝对最低的水平,并仅当法规要求该项目或根据具体发现:
(1)特定信息的漏洞或威胁属于例外情况;和
(b)要求和限制。(2)确定适用于同一级别信息的访问资格的正常标准不足以保护信息不受未经授权的泄露。
(1)特别查阅计划应限于在该计划中,通常可查阅的人数将相当少,且与为所涉信息提供加强保护的目标相称。
(c)此订单中的任何内容都应取代由10美元或以下10岁以下的任何要求。119。(2)各机构负责人应建立并维持一套与根据本命令发出的指令相一致的特殊准入程序会计制度。
(3)特殊准入计划应受本命令第5.4(d)条规定的监督计划的约束。此外,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应根据每个项目的安全要求,有权进入这些项目,以履行本命令赋予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的职能。机构负责人可以将特殊访问计划的访问权限限制在局长和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的其他雇员之间,或者,对于特别敏感和脆弱的特殊访问计划,只允许局长访问。
(4)机构负责人或主要副负责人应每年对每一项特殊准入计划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继续满足本订单的要求。
(5)应要求,机构负责人应向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或指定人员通报机构的任何或所有特别访问计划。
秒。4.4。历史研究人员和某些前政府人员的访问。(a)本次订购第4.1(a)(3)条的要求,只能向有需要了解的个人授予提供信息的个人,这些人可以为:
(一)从事历史研究项目的;
(b)只有在原始机构的机构负责人或高级机构官员:(2)曾担任过根据《美国法典》第3编第105(a)(2)(a)条总统任命的决策职位,或根据《美国法典》第3编第106(a)(1)(a)条任命的副总统职位;或
(三)担任过校长、副校长的。
(一)书面确定访问符合国家安全利益;
第5部分——实施和回顾(2)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机密信息不受未经授权的披露或泄露,并确保信息以与本命令一致的方式得到保护;和
(3)将前总统任命者和副总统任命者的访问权限限制在此人在担任总统任命者或副总统任命者期间产生、审查、签署或收到的项目。
秒。5.1。程序方向。(a)根据档案馆的指示,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与国家安全事务总统助理协商,应根据实施此订单所需的指令发出此类指令。这些指令应对各机构具有约束力。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署署长颁发的指令须为以下方式设立标准:
(一)分类和标记原则;
(b)档案馆应将本计划的执行和监测职能委托给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的主任。(2)保障分类信息,该信息应与分类信息的处理,储存,分配,传输和破坏有关;
(3)机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4)代理自检程序;和
(5)分类与解密指南。
5.2秒。。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a)在国家档案馆内设立了一个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经总统批准,档案管理员应任命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
(b)在档案管理员的指导下,与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协商,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应:
(1)制定执行本订单的指令;
5.3秒。。跨部门安全分类上诉委员会。(2)监督机构的行动,以确保遵守本命令及其执行指令;
(3)在机构发布系统解密审查的规章和机构指南之前,对机构实施规章和机构指南进行审查和批准;
(4)有权对根据该命令建立的每个机构的项目进行现场审查,并要求每个机构提供履行其职责可能需要的报告、信息和其他合作。ReportsReports如果允许访问特定类别的机密信息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的风险,受影响的机构负责人或机构高级官员应在请求访问总统后60天内,通过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提交书面理由,建议拒绝访问总统。在答复之前,应拒绝访问;
(5)审查未授予原始机密权的机构或官员的原始机密权申请,如果认为合适,建议总统通过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批准;
(六)考虑政府内外人士就根据本命令设立的项目的管理提出的投诉和建议,并采取行动;
(7)有权在与受影响的机构协商后,规定将促进根据本命令制定的计划的实施的形式或程序的标准化;
(8)至少每年向总统报告该订单的执行情况;和
(9)召集和主持跨部门会议,讨论与本命令所确立的计划有关的事宜。
(a)建立和管理。
(1)成立跨部门安全分类上诉委员会。国务院,国防部,司法部,中央情报局,国家档案馆,和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应分别由一名高级代表代表,该代表为全职或永久兼职联邦官员或由各自机构负责人指定为专家组成员的雇员。总统应从专家组成员中选择专家组主席。
(b)的功能。小组应当:(2)如本条第(a)(1)段所述,应尽快填补小组的空缺。
(3)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应当作为执行秘书。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为小组提供方案和行政支持。
(4)应要求小组的成员和工作人员符合访问标准的资格,以便履行面板功能。
(5)小组须在主席召集时举行会议。主席应及时安排小组履行其职能所需的会议。
(6)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应在其提交总统的报告中包括小组活动的摘要。ReportsReports
(1)根据本次订单第1.8条提交课程挑战的人员决定;
(c)规则和程序。专家组应发布附例,附例应在联邦公报上公布。本章程应订明小组在接受、审议和就上诉作出决定时所遵循的规则和程序。审裁小组的规则和程序须规定,审裁小组只会审议下列行动的上诉:(2)批准,拒绝或修改自动解密的机构豁免,如本令第3.3节所规定的;和
(3)对根据本命令第3.5条提出强制解密审查请求的个人或实体的上诉作出决定。
(1)上诉人已经耗尽了负责机构内的行政补救办法;
(d)机构负责人应与小组完全合作,以便及时履行其职能。机构负责人可以通过助理向国家安全事务总统助理向总统提出申诉。小组应通过助理向总统向国家安全事务总裁担任任何情况的任何情况向主席报告,其中一个实例认为机构头部不与小组完全合作。(2)联邦法院目前没有就该问题采取未决行动;和
(3)该资料尚未成为联邦法院或过去2年内审查的主题。
(e)该小组是为了唯一目的,旨在提出并协助总统在履行其宪法和自由裁量权保护美国国家安全方面的批准和协助总统。除非总统更改,否则小组决定致力于小组自行决定。
(f)尽管本节第(a)至(e)段规定,当专家组得出结论认为中央情报总监(总监)拥有或控制的信息应解密时,及处长通知审裁处,他反对审裁处的结论,因为他已确定该等资料可合理地预期会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并会披露(1)人类情报来源的身分,或(2)有关情报来源或方法的应用的信息(包括与外国政府的合作情报部门的关系有关的或由于该等关系而提供的任何信息),该等信息应保持机密,除非局长的决定向总统提出上诉,总统逆转测定。
5.4秒。。一般的责任。发起或处理机密情报的机关首长应:
(a)展示个人承诺,并提交高级管理层,以成功执行根据本令所设定的方案;
(b)投入必要资源,以有效实施根据本命令制定的计划;
(c)确保制定和维护机构记录系统,以优化对分类信息的保障,并在该命令不再符合持续分类标准时,促进其解放;和
(d)指定一名高级机构官员指导和管理方案,其职责应包括:
(1)监督根据本命令设立的机构项目,条件是机构负责人可以指定一名单独的官员监督根据本命令授权的特别准入项目。该官员应至少每年提供该机构特别准入计划的完整报告;
5.5秒。。制裁。(a)如果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发现有违反本命令或其执行指示的情况发生,则该办公室主任应向机构负责人或高级机构官员报告,以便在适当时采取纠正措施。(2)颁布实施条例,在其影响到公众成员的范围内,应在联邦公报上公布;
(三)建立和维护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建立和维持持续的自检计划,其中应包括对机构机密产品的定期评审和评估;
(5)建立程序以防止不必要地接触机密信息,包括以下程序:
(A)要求在启动行政许可程序之前确定有必要接触机密信息;和
(六)为保护在敌对地区或邻近地区或潜在敌对地区使用的机密情报,制定特殊应急预案;(B)确保在符合业务和安全要求和需要的情况下,将获准接触机密信息的人数限制在最低限度;
(7)确保用于对文职或军事人员业绩进行评级的履约合同或其他系统包括对保密信息的管理,作为在评级时要评估的一个关键因素或项目:
(A)原始船级社;
(8)核算与执行本命令有关的成本,报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公布;和(B)安全经理或安全专家;和
(C)其职责主要涉及创建或处理机密信息的所有其他人员;
(9)迅速指派机构人员回应因本命令而产生的任何请求、上诉、质疑、投诉或建议,这些请求、上诉、质疑、投诉或建议涉及的机密信息来自已不复存在且在职能上没有明确继任者的机构组成部分。
(b)如果美国政府的官员和雇员及其承包商、被许可人、证书持有人和受让人故意、故意或疏忽地:
(1)向未经授权的人披露在本命令或之前命令下适当保密的信息;
(c)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机构规章,制裁可包括训斥、无薪停职、解除保密权限、丧失或拒绝接触保密资料或其他制裁。(2)对违反本命令或任何执行指令的信息进行分类或继续分类;
(3)创建或继续违反本命令要求的特殊访问程序;或
(4)违反本命令或其执行指令的任何其他规定的。
(d)机构首长、高级机构官员或其他监督官员至少应迅速解除任何在应用本命令的分类标准时表现出鲁莽无视或有错误模式的个人的分类权威。
(e)机构首长或高级机构官员应:
(1)在发生违反本节第(b)段规定的行为时,采取适当和迅速的纠正措施;和
第6部分 - 一般规定(2)当(b)(1)(2)项或(3)段违反此部分的违规时,通知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
秒。6.1。定义。出于此订单的目的:
(一)“访问”是指获得机密信息知识的能力或机会。
(b)“机构”是指5 U.S.C.的任何“执行机构”。105;任何“军事部门”定义为5 U.S.C.102;以及执行分支机构内的任何其他实体,这些实体都拥有分类信息。
(c)“自动信息系统”是指配置为收集、创建、通信、计算、传播、处理、存储或控制数据或信息的计算机硬件、软件或固件的集合。
(d)“自动解密”指仅基于以下原因对信息进行解密:
(一)原船级社确定的具体日期或事件的发生;或
(e)“分类”是指信息被确定为分类信息的行为或过程。(2)根据本命令规定的分类期限的最长期限届满。
(f)“分类指南”是指规定特定信息分类的任何指示或来源。
(g)“分类指南”是指由原始分类机构发布的纪录片形式,该指南颁发了一个关于必须分类的具体主题的信息要素,并确定每个此类元素的分类水平和持续时间。
(h)“机密国家安全信息”或“机密信息”是指根据本命令或任何先前命令确定的信息,要求对未经授权的泄露进行保护,并以文件形式标明其机密状态。
(我)“机密消息来源”指已向美国提供或有理由预期将向美国提供与国家安全有关的信息,并期望该信息或关系或两者都被保密的任何个人或组织。
(j)“对国家安全的损害”是指未经授权披露信息对美国国防或对外关系造成的损害,考虑到信息的敏感性、价值、用途和来源等方面。
(k)“解密”是指从分类信息到未分类信息的信息状态的授权变更。
(左)“解密权威”的意思是:
(1)官方授权原始分类,如果该官员仍处于同一位置;
(m)“解密指南”是指由解放局发布的书面指示,该授权颁发描述有关可能被解密的特定主题的信息的要素和必须保持归类的要素。(2)发起人在功能中的继任者;
(三)监察人员;或
(四)机关首长或机关高级官员以书面形式授予解密权的官员。
(n)“衍生分类”是指在已经分类的新形式信息中结合,解释,重新遗传或生成,并将新开发的材料标记与适用于源信息的分类标记一致。衍生分类包括基于分类指导的信息分类。现有分类信息的复制或再现不是导数分类。
(o)“文件”是指任何已记录的信息,不论其媒介的性质、记录的方法或情况如何。
(p)“降级”是指解密机关决定将在某一特定级别保密和保障的信息在较低级别保密和保障。
(问)“文件系列”是指单位或者文件安排根据文件系统或保持在一起,因为他们与一个特定的主题或函数,结果从相同的活动,文档的一种特定的事务,需要一个特定的物理形式,或有其他关系产生的创造,收据,或使用,例如对访问或使用的限制。
(右)“外国政府信息”指:
(1)外国政府或政府、国际政府组织或其任何组成部分向美国政府提供的信息,以期对该信息、信息来源或两者保密;
(年代)“信息”是指由美国政府拥有、由美国政府生产、为美国政府服务或在美国政府控制下可传播的任何知识或文件材料,不论其物理形式或特征如何。“控制”是指产生信息的机构或其职能的后续机构对信息的获取进行管理的权力。(2)美国政府根据或由于与外国政府或国际政府组织或其任何组成部分的联合安排所产生的要求对该等信息、安排或两者保密的信息;或
(3)根据先前命令的条款收到并被视为“外国政府信息”的信息。
(t)“违规”是指与本令要求或其实施指令相反的任何知识,故意或疏忽行动,这些行为不构成下文所规定的“违规”。
(u)“完整的文件块”是指本节定义的文件系列中的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应作为一个单独的单元进行维护,以确保记录的完整性。一个完整的文件块可以包含一组记录,涵盖特定的主题或时间范围,如总统行政或5年退休计划,在一个特定的文件系列中,从活跃的使用群体中退休。
(v)“完整性”是指信息从其来源开始未发生变化,且未被意外或有意修改、更改或销毁时所存在的状态。
(w)“强制性解密审查”是指审查分类信息的审查,以回应符合本订单第3.5条规定的要求。
(x)“多来源”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源文件、分类指南或两者的组合。
(y)“国家安全”是指美国国防或外交关系。
(z)“需要知道”是指机密信息的授权持有人确定,潜在接收者为了执行或协助合法和授权的政府职能而需要访问特定的机密信息。
(aa)“网络”是指两台或两台以上计算机能够交换数据或信息的系统。
(bb)“原始保密”是指为了国家安全的利益,对信息要求进行保护以防止未经授权的泄露的初步确定。
(cc)“原始保密权威”是指经总统副总裁在执行行政职责时,或总统指定的机构负责人或其他官员书面授权在最初情况下对信息进行保密的个人。
(DD)“记录”是指机构和总统文文件或总统记录的记录,因为这些条款是在第44条,美国代码中定义的,包括由政府承包商,被许可方,证书持有人或受让人创建或维护的那些根据合同,许可,证书或授予的条款,根据赞助Agencys控制。
(EE)“具有永久历史价值的记录”是指总统文文件或总统记录以及档案论坛裁定的代理人的记录应根据美国代码的标题44永久维持。
(ff)“记录管理”是指与记录的创建、保存和使用有关的计划、控制、指导、组织、培训、促进和其他管理活动,并记录处置情况,以便充分和适当地记录联邦政府的政策和事务,并有效和经济地管理机构业务。
(GG)“保障”意味着规定以保护分类信息的措施和控制。
(hh)“自检”是指为个人机构活动和整个机构的内部审查和评估以及根据本令在本令中设立的方案及其执行指令的执行情况。
(ii)“高级机构官员”是指由此命令第5.4(d)第5.4(d)第5.4(d)条指定的官员,以指导和管理该课程,该计划在其中提供信息,保障和解密。
(当)“源文件”是指包含分类信息的现有文件,这些信息以新的形式合并、改写、重述或生成到新文件中。
(乐)“特殊访问程序”是指为特定类别的机密信息建立的程序,该程序规定的保护和访问要求超过了同一分类级别的信息通常需要的要求。
(会)“系统解密审查”指对档案管理员根据《美国法典》第44篇确定具有永久历史价值的记录中包含的机密信息进行解密审查。
(mm)“电信”是指通过电子手段制定,传输或通信信息。
(神经网络)“未经授权披露”是指向未经授权的接收者传递或实际传递机密信息。
(oo)“违反”是指:
(1)任何已知的、故意的或疏忽的行为,有理由认为该行为可能导致机密信息的未经授权泄露;
(pp)“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指化学武器、生物武器、放射性武器和核武器。(2)对违反本命令或其执行指令要求的信息进行分类或继续分类的任何知情的、故意的或疏忽的行为;或
(3)创建或继续采取特殊访问计划的任何知识,故意或疏忽行动违反本订单的要求。
6.2秒。。一般规定。(a)本命令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取代经修订的《1954年原子能法》或经修订的《1947年国家安全法》或其规定的任何要求。“限制数据”和“以前限制数据”的处理、保护、分类、降级和解密应符合经修订的1954年原子能法案的规定和根据该法案发布的法规。
(b)司法部长,由代理机构或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主任的要求,应当在其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进行解释。
(c)本命令并未限制其他法律条款对任何信息的保护,包括经修订的《宪法》、《信息自由法》豁免、《1974年隐私法》和《1947年国家安全法》。本命令不打算也不创造任何实质性或程序性的权利或利益,可由一方针对美国、其部门、机构、官员、雇员或代理人依法强制执行。上述规定是在本命令第3.1(b)和5.3(e)节规定的具体条款之外。”
(d) 1982年4月6日第12356号行政命令于1995年10月14日被撤销。
6.3秒。。有效日期。本订单立即生效,但第1.6条除外,该条款自本订单生效之日起180天内生效。
白宫,
乔治•布什(GEORGE w . BUSH)
200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