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无人机在美国需要“自由和常规”操作

通过2012年6月8日

参议院军事委员会表示,无人机或无人机系统(UAS)与国家空域系统(NAS)的集成需要加快在上周关于2013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的报告中。

“在过去5年取得进展的同时,必须加快发展步伐;更大的跨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将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委员会说。

该法案的一项条款将鼓励国防部、联邦航空管理局(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简称faa)和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在无人机集成方面进行更大的合作。

“随着阿富汗冲突和其他地方的行动在未来几年逐渐结束,目前部署在海外的大量无人机可能会返回美国,新的无人机正在开发中。”

“没有在NAS中自由和常规操作的能力,无人机的开发和训练——以及最终的操作能力——将受到严重影响,”委员会的报告说

与此同时,众议院昨天批准了一项修正案到2013年国土安全部拨款法案,该法案将禁止国土安全部购买或飞行携带武器的无人机。

由新泽西州民主党众议员拉什·霍尔特(Rush Holt)发起的这一条款称:“该法案提供的资金不得用于购买、操作或维护武装无人机。”

这项禁令仅限于国土安全部,可能没有实际意义。“国土安全部有没有购买武装无人机的计划?”众议员诺姆·迪克斯昨天在众议院发言。“不,”回答说众议员罗伯特Aderholt。

同样是在昨天,众议员斯科特·奥斯汀(共和党)提出了一项法案(HR 5925)“保护个人隐私不受政府通过使用无人机(通常称为无人机)的无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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