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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副部长
国防部五角大楼
华盛顿特区20301-1010

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尊敬的约翰·华纳
武装部队委员会主席
美国参议院
华盛顿特区20510-6050

尊敬的主席先生:

依照第1041(d)条根据《2000财年国防授权法》,我提供了国防部有关机密记录解密工作的报告。根据第12958号行政命令《国家安全保密信息》及其修正案行政命令13142,自动解密记录的日期延长至2001年10月17日,并增加了情报和多机构记录的时间。陆军部、海军部、国家图像与制图局和国家安全局提出请求,并被授权在2003年4月17日之前完成自动解密审查。

根据要求,解密的当前状态如下:

复写的副本:
尊敬的卡尔·莱文
高级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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