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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概要

暗杀记录审查委员会是一个独特问题的独特解决方案。虽然悲剧刺杀肯尼迪总统是冗长的官方调查的主题,从华伦委员会1964年开始,并持续至众议院特别委员会在暗杀,1978 - 79年,美国公众继续寻求答案的问题引发了令人费解的行为。政府对保密的嗜好使这些问题复杂化。冷战引发的恐惧阻碍了文件的公开,尤其是情报和安全机构的文件。即使是由调查委员会和委员会创建的记录,也不公开和密封。因此,肯尼迪总统被暗杀的官方记录仍然笼罩在秘密和神秘之中。

政府秘密创建的怀疑侵蚀了联邦机构的真实性的普遍信心,破坏他们的信誉。最后,由于缺乏访问的沮丧和不安由奥利弗·斯通的肯尼迪的结论,国会通过了总统约翰·肯尼迪遇刺的1992年记录稽征法(JFK法),强制要求所有涉及的死亡记录的收集和开放总统。

审查委员会的主要目的是重新审查这些机构仍然认为过于敏感而不能向公众公开的记录,以便公布这些记录。此外,国会还成立了审查委员会,以帮助恢复政府的信誉。为了实现这些崇高的目标,国会设计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实体。

该法案的三项条款是设计的核心。首先,国会设立了审查委员会,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其次,委员会由五名公民组成,他们都受过历史、档案和法律方面的培训,他们不是政府雇员,但有能力命令政府机构解密政府文件,这是历史上首次有外部组织拥有这样的权力。第三,一旦董事会决定解密一份文件,只有总统才能否决它的决定。幸运的是,国会也给了董事会一个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对董事会的成功至关重要。

《肯尼迪法案》要求所有的政府机构搜寻他们所拥有的与暗杀有关的记录,并将其放入国家档案馆。该法案规定在90天内任命审查委员会成员,但布什政府和克林顿政府之间的过渡导致该法案的通过和委员会成员宣誓就职之间延迟了18个月。只有这样,董事会才能雇用员工和安排办公空间。这次延迟有两个后果。第一,该法令规定委员会的工作应在三年内完成,这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目标,因为18个多月已经过去了。(委员会的工作最终延长到了四年。)第二,各机构在委员会确定释放文件的准则之前就把文件送到了国家档案馆。因此,不幸的是,一旦审查委员会向各机构提供指导,它们的许多初步工作就必须加以修订,从而进一步减缓了审查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的处理和重新审查。

审计委员会的第一个任务是界定“暗杀记录”一词,以便为搜寻有关记录提供框架。这一法定定义是“与约翰·f·肯尼迪总统遇刺有关”的记录,具体包括调查机构的任何记录、联邦政府以及协助调查该暗杀事件的任何地方或州政府拥有的记录。但是,正如参议院的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它的目的是强调,在这项法案下对记录的搜索和披露必须超越这些记录。”国会授权该委员会确定一份文件是否属于暗杀记录,并对此类记录进行广泛调查。董事会成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征询公众意见,最后才公布其广泛的定义。这一定义使委员会能够超越暗杀事件这一狭窄的范围,找到并公布1960年代早期的有价值的文件,以增进对那个时代的历史理解,以及暗杀事件发生时的政治和外交背景。

审查委员会克服了早期的挑战,并在其能干的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制定了文件发布准则。这些都是它的工作人员和联邦机构的标准。

审计委员会最重要的任务是审查各机构希望推迟而不是公布的资料,然后投票决定是否维持推迟或公布资料。由于董事会工作在未知的领域,它开发了创造性的方法。在审计委员会存在的四年中演变了三个审查阶段。起初,董事会非常仔细地审查每一份文件,并选择经常开会,根据每一份文件做出决定,以了解相关信息的内容和《肯尼迪法案》所要求的平衡。它避开了各机构所喜欢的比较一般性的问题办法。

在第二阶段,执行局将一些例行的决策工作下放给执行局工作人员,执行局工作人员非常小心,甚至对一份文件的最轻微的问题都提请执行局注意。最后,各机构认识到执行局的投票方式,为了提高效率,开始主动绕过审查程序,根据执行局的指导方针公布记录。委员会的审查程序最终确保了审查委员会仔细审查每一条被隐瞒的信息,这样美国公众就会相信暗杀记录是尽可能公开的。

《肯尼迪法案》为推迟唱片发行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它列出了要求延期的最小清单,并强调了对信息披露的偏向,这使得它既有别于《信息自由法》(FOIA),也有别于规定披露国家安全信息的行政命令。根据《肯尼迪法案》第6节关于延期的规定,委员会在审查第一批文件时进行了谨慎的工作。特别的是,董事会考虑到法案的“即时披露的推定”,权衡了推迟发布的证据与发布时的公众利益。在同意推迟之前,董事会执行了该法案所要求的“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的严格要求。必须就姓名、日期、地点、地窖、笔名、档案编号、信息来源和获取方法作出决定。最终,委员会制定了一套原则,一种“普通法”,可以适用于许多文件。虽然各机构经常反对执行局的决定,但它们接受了规约和执行局对规约的解释,并在很大程度上予以合作。

《肯尼迪法案》明确指示审查委员会超越之前调查的范围。由于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都具有高度的安全许可,没有任何机构能够阻止对每一份文件的搜查。在查明各机构指定的档案后,审查委员会工作人员寻找暗杀记录的新来源。审查委员会对记录的大部分额外请求都是向中央情报局和联邦调查局提出的,但也有向特勤局、国家安全部、国家安全局和总统的外国情报顾问委员会提出的。

考虑到大量的联邦记录,寻找更多的记录既费时又令人沮丧。对于收集到的每一份暗杀记录,工作人员都仔细查阅了数百份文件。通过对额外记录的搜索找到的文件是该收藏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其中许多从未被之前的调查审查过。

审查委员会,在其努力使肯尼迪极具收藏价值历史学家,鼓励拥有自己的记录,以捐赠给肯尼迪收集公民个人和组织。收集被这些捐款显著丰富。它们包括,例如,前总统和沃伦委员会成员杰拉尔德·福特的办公桌日记,吉姆·加里森,新奥尔良检察官的个人文件,双方达拉斯警察队长和一位前FBI与李·哈维·奥斯瓦尔德采访过程中做笔记剂,并在达拉斯和肯尼迪总统的助手,戴夫·鲍尔斯的个人电影。它们还包括来自J.李兰,沃伦委员会的总法律顾问的儿子论文捐赠,并克莱肖,尝试了肯尼迪谋杀的唯一的人的日记(随后无罪释放)。该审查委员会添加到收藏,也从谁被绑在奥斯瓦尔德调查州和地方机构和官员的信息。

《肯尼迪法案》还鼓励审查委员会与国务院合作,纳入外国政府的文件。理事会要求俄罗斯、白俄罗斯、古巴和墨西哥提供记录。由于政治和外交方面的限制,这些企图在很大程度上是令人沮丧和毫无结果的。虽然追查了许多线索,但只获得了几个新记录。尽管这对于完整的历史暗杀记录来说是实实在在的损失,但相关工作仍在继续,委员会希望最终这些记录,特别是克格勃对奥斯瓦尔德的大量监视记录,将被添加到肯尼迪的收藏中。

在体现在肯尼迪法案开放的精神,审查委员会专门的时间和资源显著量倾听和其各选区相对应的。它一共有七次听证会,每一个在达拉斯,波士顿,新奥尔良和洛杉矶三在华盛顿特区举行。此外,董事会成员参加了历史协会的会议,采访了无数的市民团体,并与暗杀研究人员和政治暗杀的联盟合作。在100新闻稿发出,和董事会成员使自己可用于许多媒体的采访。

审查委员会两次召集了一批受邀嘉宾,他们都是各自领域的“专家”。第一次会议于1995年5月举行。它为审查委员会和工作人员提供了讨论以前由于无法查阅记录而受阻的调查努力的机会。与会者向董事会工作人员提供了进一步搜索的建议。第二次会议于1998年4月举行,集中讨论了文件解密的问题。这次内容丰富的会议帮助董事会成员为这份最后报告拟定建议。

不时与公众频繁和持续的接触,从它的主要responsibilitiesidentifying和发行唱片改行的人员。然而,好处远远大于成本。该评审委员会从约的其它暗杀记录,更重要的是,收到的捐赠是增强了收集国家档案馆存在的市民欢迎有价值的线索。

最后,审查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实施了一项计划,以最大限度地确保每个机构遵守《肯尼迪法案》。每个机构都必须签署一份声明,以作伪证罪论处。该合规声明描述了该机构完成的记录搜索、定位的记录以及为遵守法律而采取的其他行动。

在各机构提交最后的遵守声明之前,工作人员同它们合作解决悬而未决的问题。在合规声明中,每个机构都说明了其搜索的范围和充分性,对补充信息请求的回应是否充分,以及处理发布记录的及时性。委员会和工作人员还决定罢免那些记录系统不良和那些没有遵守法案精神的机构的官员。

肯尼迪审查委员会留下的遗产,就是目前存放在国家档案馆(National Archives)的400多万页记录,几乎没有经过任何删节,就可以向公众开放。这些记录包括有关达拉斯事件、李·哈维·奥斯瓦尔德(Lee Harvey Oswald)以及政府机构对暗杀事件反应的重要文件。这些文件还包括一些文件,通过将其置于更广泛的政治和外交事件背景下,增进了对美国近代历史上那次创伤性事件的历史理解。

暗杀记录审查委员会的主要成就

  • 审查并投票表决了27,000份以前编辑过的暗杀记录;

  • 获得各机构的同意,公布另外33000多份暗杀记录;

  • 确保有关刺杀事件的著名“泽普鲁德电影”属于美国人民,并安排对该电影进行第一次已知的真实性研究;

  • 公开来自行动理事会的经过修改的CIA记录;

  • 发布了“在Hardway /洛佩兹报告”记录了中情局对李·哈维·奥斯瓦尔德的行程墨西哥城暗杀之前记录的99%;

  • 进行了为期三天的audiotaped前FBI特别探员詹姆斯·P·霍斯蒂,二级代理谁负责FBI的案件在之前的暗杀李和滨海奥斯瓦尔德之一的采访;

  • 联邦调查局特工詹姆斯·霍斯蒂和达拉斯凶案组队长“威尔”·弗里茨从达拉斯警察局审问李·哈维·奥斯瓦尔德时获得的两套原始笔记公开发行(在该委员会存在之前,人们认为根本不存在原始笔记);

  • 澄清了肯尼迪总统的有争议的医疗记录的尸检和他的治疗在帕克兰医院被罢免10名贝塞斯达尸检参与者,五名帕克兰医院治疗医生,并进行花园和贝塞斯达人员众多未经宣誓的采访;

  • 获得了地方检察官吉姆·加里森起诉克莱·肖阴谋暗杀肯尼迪总统的相关记录,包括肖的日记、肖辩护律师的记录、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的调查记录和大陪审团的记录;

  • 获得描述FBI的企图跟踪奥斯瓦尔德在欧洲之前的暗杀活动的FBI文件的充分释放;

  • 提供给公众从以前的官方调查的所有美国联邦调查局和中央情报局的文件;

  • 收购了美国人民的电影胶片描绘周围的暗杀事件,其中部分从未见过的,包括总统和肯尼迪夫人在达拉斯小牛电视台KTVT通气管和暗杀的后果;

  • 资助沃伦委员会第567号证物的弹道学和法医测试,即总统豪华轿车前座上的子弹“鼻骨碎片”(HSCA枪械小组在1978年首次建议进行测试,但直到审查委员会成立后才进行测试);

  • 永久保存所有肯尼迪总统的数字化形式的尸检照片,和选定的,代表图像进行复杂的数字增强;

  • 审查了李·哈维·奥斯瓦尔德(Lee Harvey Oswald)在美国国税局(IRS)和社会保障税、就业和收入方面的记录,但这些记录的真实性遭到了不允许访问这些资料的研究人员的质疑。要求国税局准备一份不公开纳税申报表信息的可发布报告,联邦法律禁止披露纳税申报表信息。

    审查委员会的建议

    随着《肯尼迪法案》的通过和独立审查委员会的成立,国会在重建公众对联邦政府的信心方面迈出了一大步,这种信心因多年来过度保密而丧失。审查委员会敦促国会、政府机构和公众在《肯尼迪法案》的规定下继续努力公开文件,并在审查委员会创建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为此目的,审查委员会提出下列建议:

    建议1:

    审查委员会建议,今后的脱密委员会在联合国的结构和任用的资格方面应真正独立。

    建议2:

    审查委员会建议,任何严肃的、持续的解密记录的努力,都需要国会立法,并具备以下条件:(a)公开的假设,(b)清晰的获取标准,(c)可执行的审查和上诉程序,(d)与任务范围相适应的预算。

    建议3:

    审查委员会建议,在“公开推定”和“明确而令人信服的损害证据”标准的背景下形成的决定的“普通法”,在未来的解密工作中可以用于类似信息的解密,以简化和加快解密速度。

    建议4:

    审查委员会建议,未来的解密努力应避免《肯尼迪法案》的主要缺陷:(a)不合理的时间限制,(b)员工限制,(c)在委员会终止后适用该法律,(d)快速日落条款固有的问题。

    建议5:

    审查委员会建议的繁琐,费时,而且价格昂贵问题的请示的“第三方权益”(分类一个机构的另一个文档中出现的信息)的所有机构在利益的(a)规定的代表精简记录选择的组满足关节解密的会话,或(b)均匀替代语言被设计来处理某些类别的重复敏感股票。

    建议6:

    审查委员会建议在今后的解密工作中使用遵守程序,作为在寻找记录方面获得充分合作的有效手段。

    建议七:

    审查委员会建议如下,以确保在审查委员会终止后,奈良能够行使《肯尼迪法案》的规定:(一)奈良有权力和手段继续实施董事会决定,(b)上诉程序的开发,为防止访问机构,和(c)联合组成的监督小组的代表四个组织最初提名个人服务的审查委员会创建,以便继续执行访问肯尼迪法的相关规定。

    建议8:

    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委员会建议模型可以被采纳和应用每当有非凡的情况下继续争论关于政府行为最严重,积极努力释放所有相关“合理”联邦记录将有效地提高历史事件的理解。

    建议9:

    审查委员会建议这两个信息法和行政命令12958自由得到加强,前者缩小的泄露自动排除信息的类别,后者以“独立监督”添加到“回头看”的过程中,当机构负责人决定在他们的单位记录应该从释放被排除在外。

    建议十:

    审查委员会建议采用联邦分类政策,大幅(a)的数量限制那些可以分类联邦政府文件,(b)限制类别的文档的数量可能是机密,(c)减少文档(s)的时期可能是机密,(d)鼓励使用替代语言立即开放材料可能被分类,以及(e)增加机构和NARA在解密联邦记录方面的可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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