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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A断言在酷刑案例国家机密特权

中央情报局正式断言国家机密特权本周,以防止有关其后期9月11日的审讯程序七个类别的信息披露,并防止有关方案三名中情局官员的沉积。

此举首先在报道纽约时报“国家机密特权调用到C.I.A.座证词酷刑案”由詹姆斯·里森,谢里·芬克和查理野人,3月8日)。

“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CIA审讯]节目的某些信息已经正式解密并公开发布,”承认中央情报局局长迈克尔·旁派,在3月2日的声明解释中情局的理由断言国家机密特权。“例如,增强的审讯技术采用相对于在节目特定被拘留者,以及它们的限制条件下,不再进行分类。”

“尽管如此,围绕该计划的许多细节仍高度保密,由于对国家安全所造成的损坏有理由相信,从信息披露造成的。出于这个原因,在CIA已拒绝或反对的在发现在这种情况下牵涉某些信息的公开中,”他写了

“政府已经采取显著,真诚努力产生尽可能多的非保密发现成为可能,”美国司法部说,在3月8日的议案。但是,“政府已经满足了调用国家机密特权的程序要求。”

政府表示,它已跟随指导出具司法部长埃里克霍尔德在2009年这是意在通过其提高到与总检察长的注意,其他步骤中,以增加国家秘密的权利要求的内部监督。

“这些标准和程序如下在这种情况下,包括总检察长个人审议该事项,并授权由他来捍卫特权的主张”正义律师

国家机密特权已经过去经常被用来通过禁止引进必要的证据完全终止诉讼。但不是在这种情况下。

“政府是不是在这里寻求解雇,”司法部运动说过。所以,即使国家机密特权的权利要求被法院批准,而且很有可能,官司仍然可以向前移动。

“我们认为[]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在[的]公共记录”啾啾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它代表了对两名中央情报局心理学家案件的原告代理律师的希娜沙姆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