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林泄密案需要记者的证词

通过2012年1月17日

在一个短暂的在前中央情报局官员一案中提起诉讼杰弗里·斯特林控泄漏机密信息,检察官告诉美国上诉法院,《纽约时报》记者詹姆斯·上升应该被强制作证斯特林先生的审判和斯特林先生透露是否泄露的信息,他对中情局程序破坏伊朗的核武器计划。

下级法院认定瑞森先生享有“合格记者特权”免除他在这个案子里,他不能透露消息来源。但检察官说下级法院的裁决是错误的,他们要求上诉法院推翻它。他们说,与某些民事案件不同,在刑事案件中,记者没有保护秘密消息来源的特权。

然而,在这里,机密信息的泄露涉嫌犯罪。因此,在这个案件中,除了斯特林先生的个人命运,还有记者保护机密信息来源的能力。上诉法院准备要么加强这种能力,要么大幅削弱这种能力。

检察官还对另外两项下级法院的裁决提出了异议,他们说这些裁决是“错误的”,会削弱他们针对斯特林的案件,该案件已暂停,直到上诉得到解决。

检察官在起诉书中写道:“在三项审前裁定中,地区法院严重限制了政府证明这些指控的能力,并有效地终止了起诉。99页的恳求1月13日:

“首先,法院认为Risen——犯罪的唯一目击者和唯一能指认斯特林为行凶者的人——根据《第一修正案》有权拒绝指认他的来源。这项裁决掩盖了斯特林犯罪的唯一直接证据。”

“第二,法院压制了政府的两名关键证人的证词,作为对延迟披露指控的制裁想来信息[即与证人作证交换的交易或承诺有关的信息]。法院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表明披露(发生在地方法院的发现截止日期届满后不到12小时和审判前几天)是恶意行为的结果,也从未有意地考虑在打击证人之前给予延续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这一决定起到了终止起诉的作用。”

第三,法院宣布政府被要求向被告和陪审团披露几名中情局秘密官员和承包商的真实姓名,他们打算传唤这些人出庭作证。法院得出这一结论是尽管此前认为,政府不需要确定证人的名字在发现或审判,因为信息(分类)不会是有用的或必要的英镑的防御,可以把证人在重大危险,可能会损害国家安全。”

“地方法院的裁决是错误的。政府恭敬地请求本法庭撤销这些裁决,并将此案发回地区法院审理。”

新的起诉短暂的,从政府的角度提供了斯特林案的事实和法律的详细描述。

案情摘要称,瑞森先生本人并未被指控参与犯罪活动。“尽管如此,在Risen的要求下,政府已经同意给予Risen免于起诉的豁免权以换取他的证词,因此传票没有引起第五修正案[自证其罪]的担忧,”简报说。

斯特林和瑞森的律师将在2月14日以各自的开场陈述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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