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反抗对国家秘密特权的批评

经过2014年10月20日

上周政府律师提交28关于“监视列表”的文件对联邦法院进行相机审查,他们表示应免受国家秘密特权下的披露保护。原告被追求了文件Gulet Mohamed v。埃里克持有人,案件挑战“无飞”名单的合宪性。

政府以前争辩对于法院来说,这是“不合适”,以便对这些特权记录进行自己的审查。但它仍然遵守法院命令以生产它们(在印章下)。

政府重申它的立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的国家秘密特权的主张是合适的,并且宣称特权的适当后果是解雇原告的案例。”

除此之外,政府律师还借此机会反驳法院对使用国家秘密特权的批判,并捍卫了若干过去的特权断言。

在一个9月15日法庭命令,判断Anthony J. Trenga,他们正在听到Gulet Mohamed.案例已评论(在第5页的脚注)中,“政府在某些案件中对国家秘密特权的主张仍然不及令人放心。”他提到了几个问题的实例开始雷诺兹诉我们,1953年最高法院案件,认识到基于后来称为毫无根据的甚至欺诈的国家秘密特权。

政府反对那些评论,并捍卫了Trenga法官所引用的国家秘密特权的每个有争议的断言。

“特权断言的建议雷诺兹缺乏适当的基础是错误的,“政府坚持,注意到法院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对政府欺诈的持续指控。

政府提交法院的文件中在周五是监视表指导,它定义了将某人添加到禁止列表的过程和标准。

它的公共申请,政府并未承认,据称有众所周知的监视文件已公开披露和在线公布(通过拦截)。但政府律师之前曾认为任何声称的泄漏都不一定会改变泄露文件的特权状况。它现在将判断Trenga确定是否是如此。

提交审查的文件伴随着重编程宣言来自迈克尔斯坦巴赫,联邦调查局反抗司助理主任。

在另一个待决的国家秘密案件中,Restis v。联合对抗核伊朗,有几个民间自由组织要求休假提交Amicus Curiae简介关于正确使用国家秘密特权。有些神秘的,政府干预了在这种情况下断言国家秘密特权,尽管它不是派对。它也不会透露哪些行政部门代理实际上是宣称的特权 - 这可能是一种环形交叉路口的方式,“这是CIA。”

“拟议的[amicus]简介将解决国家秘密特权的范围和性质,必须伴随任何适当主张特权的程序,以及当政府寻求援引特权时的股份的公共利益,”写道Dror Ladin代表ACLU,Brennan司法中心,宪法权利,宪法项目,电子前基金会和阳光基础。

不反对任何一方,公民自由团体是的确允许提交他们的简要10月29日

类别:国家秘密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