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度vs.好政府

通过2019年11月18日

人们通常想当然地认为,透明度是一个好政府的先决条件。这个想法似乎显而易见。

“透明度促进问责制,并向公民提供有关政府正在做什么的信息,”奥巴马总统在2009年说.“开放将加强我们的民主,提高政府的效率和效能。”

但在实践中,情况并非总是如此。对透明度的要求有时会被用来破坏开放社会的价值观,而当前的事件迫使人们对这一概念有更微妙的理解。

当特朗普总统和他的政治盟友要求公开披露他们的努力不是为了促进问责制,而是为了反击或使独立批评失去合法性,或许是为了震慑其他可能的举报人。

美国环境保护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在一项未决提案中以透明度为由,禁止在制定有害材料法规时使用科学研究,除非相关数据完全公开。这意味着,例如,涉及机密医疗记录的研究,将不被允许作为EPA提案的公共政策基础,纽约时报报道,因为这些记录不(通常也不应该)对公众开放。

一些所谓的透明很容易变成欺骗和虚假信息。当特朗普总统上个月“透露”伊斯兰国领导人巴格达迪“呜咽着”死去时,这几乎可以肯定是不真实的。目前还没有军方官员愿意或能够确认的考虑到巴格达迪是引爆自杀式炸弹背心自杀身亡,这种说法似乎不太可能。

其他形式的透明度大多是无害的,但也不是很有帮助。令人懊恼的是,在官方档案中,数百万页煞费苦心地解密的政府记录没有被公众阅读,甚至连专家也没有接触过。

关键不在于透明度是好是坏,而在于它本身不能成为目的。它是民主决策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但它也可以被用作武器。

更复杂的是,一个人认为必不可少的透明度往往被另一个人认为是不必要的,不合适的,甚至是威胁。(目前国会对证词和文件的要求相当于“不断的骚扰”,司法部长威廉·巴尔(William Barr)说一个演讲上周还在为行政部门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争论。)

可能需要新的论坛和程序来裁决这类争端。未经授权的披露有时可以提供一个快捷的捷径,尽管同样的建设性和破坏性透明度的二分法也适用于泄密。

简而言之,正如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Columbia Law School)的戴维·e·波曾(David E. Pozen)最近所写的那样,“透明度本身并不是一个连贯的规范理想。”它在某些情况下会产生积极的结果,在另一些情况下则会产生消极的结果。因此,这个话题需要“少一点浪漫主义,多一点现实主义”。波曾看到的文章“更清楚地看到透明度,”公共管理评论(即将出版)。

类别:透明度

评论

罗蕾莱凯利

2019年12月3日下午4点31分

这是一场非常重要的谈话……我有个同事在国会谈到了“透明度武器化”,这是一个扩大了资金充足的权力获取途径的问题。当最高法院允许“联合公民”向民主生态系统投入不公开的、无限量的资金时,这使问题变得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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