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概述了美国专利申请中对国家安全敏感技术信息披露和出口的现有控制。1951年的《发明保密法》规定了保留包含国家安全敏感信息的专利的法定权力1以及1954年的原子能法。2以专利申请以外的形式出口的技术资料,如技术出版物、服务手册、计算机软件等,由国务院和商务部的出口管制法规定。金博宝更改账户3. 管理本发明的保密法
(1991)
在专利和商标局1951年的秘密法案4.授权专员为发明保密,并在国家安全有需要时拒绝颁发专利。该法案第181条规定了处理敏感专利申请的两个程序,这些程序取决于政府是否在该发明中具有财产利益。如果存在政府利益,强制执行保密令只需要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向专员提出建议。然而,政府没有财产权益的申请在专利商标局获得了第一次国家安全审查。当专员认为披露“可能”对国家安全有害时,国防机构可以查阅这些资料。如果该机构认为披露信息“会损害”国家安全,专员会将申请置于保密令之下。
本发明在专利法律行政小组中管理了专利和商标局,也指定为220年。该集团包括大约60名专业人士,其中包括约50名专利审查员,被清除处理国家安全和原子能分类信息集团由大约30个行政人员提供支持。
第220届审查员检查专利申请,其中政府没有收益,以确定是否包含可能对国家安全可能不利的信息,如果获得专利权。政府拥有的申请不会被PTO筛选。如果他们包含信息披露可能对国家安全可能不利的信息,则每个政府机构单独负责审查其自己的申请并通知PTO。5.
专利和商标局将一项申请提交给国防机构审查的标准是是否公布该发明可能是有害的为了国家安全。为了帮助专利商标局做出这一决定,国防部通过专利安全类别审查清单(保密)和军事关键技术清单(保密)提供了广泛的指导。
专利保障类别审查清单(机密)
当专利和商标局发现一项包含类别指南清单中的主题的申请时,特别法律行政组的许可与审查(L&R)分支机构将该申请拉出,并将其提交给每一个感兴趣的辩护机构。这些申请保留在专利和商标局,缩微胶片副本被发送给国防机构。由ASPAB。包含21组技术,不同于ITAR和MCTL技术组。现版:1971年1月;24页。修订:1978年8月(3页);1979年6月(1页);1984年8月(1页,仅限于AMC)
军事关键技术列表(秘密)由国防部长办公室准备。提供详细的技术声明,国防部评估作为关键的军事能力的潜在对手。当前版,1986年10月;约。500页
军事关键技术列表(非保密)未经分类的MCTL于1984年10月首次开发,以通知公众潜在的国家安全利益技术领域。当前版,1986年10月;约。100页
专利申请通常是不如果:§181,请提交辩论代理人
1.政府在申请中有已知的财产权益。
陆海空三军专利咨询委员会(ASPAB)是一个半自治的跨军种单位,在陆军法官辩护将军的知识产权部门的行政控制下运作。ASPAB是将所有专利申请从专利商标局转至国防部的渠道。ASPAB指定适当的国防部技术专家进行实际审查。(二)认定公布或者披露该申请的将是有害的对于国家安全,ASPAB建议专利和商标局强制执行保密命令,这通常对专利和商标局有约束力。如果案件要么是:
本发明是异物。
a.被政府机构起诉,或
湾提交国家安全标志。
假设在美国外面的外部制造了一种发明;如果至少有一个发明人是美国公民,则可以将申请发送以供审核。(注意:与原子能或特殊核材料有关的所有发明都被称为DOE,无论原点如何)
辩护机构审查 每次审查国防局必须首先确定主题是否将根据安全准则进行分类6.(即,将披露主题危害国家安全)。如果主题将是可分类的,必须立即施加保密令,并且必须以保密程序通知申请人如何保护主题。
已知拥有国防部安全协议(大多数国防合同的条件)的申请人有适当的存储设施,有义务根据《工业安全手册》(ISM)中规定的法规保护信息。因此,一个保密命令强加在一个可分类的申请,其中申请人已知有一个国防部安全协议(称为第2类保密令)可直接参考管理软件系统,以建立对应用程序的进一步披露和处理的控制。
然而,如果主题是可分类的,但申请人没有国防部安全协议,他没有义务按照ISM保护信息。事实上,他可能是一个独立的发明家,对安全程序一无所知,也没有适当存储机密信息的设施。因此,保密命令不能依赖ISM来控制进一步的披露。一种第3类保密令将在这些条件下施加,要求申请人获得PTO的具体许可,以进行本发明的任何进一步公开内容。可以通过将请愿书提交以修改保密顺序来从PTO从PTO从PTO要求提供许可。
未保密的专利申请也可能被列入保密令。非机密技术信息一般受国防部控制,如果它涉及军事关键技术或空间技术,其出口受32 CFR第250部分的指导方针控制。7.一种第1类保密令用于国防部控制下的非机密应用。其目的是允许最广泛地利用技术数据,同时仍然控制可能导致非法出口的出版或披露。这类保密命令规定了《国际武器贩运条例》的商品管制清单(CCL)或弹药清单(ITAR)中对技术数据的适用出口管制。它还确定了可以提交相应外国专利申请的国家。保密令明确授权合法的商业使用和公开本发明。安全控制水平必须在提供充分保护和防止未经授权的人进入的条件下得到保障。
原子能相关应用综述 与原子能有关的专利申请被认为是特别敏感的。国会为DOE提供了35USC§181以外的单独授权,以审查与特殊核材料或原子能法(如修订)的专利申请有关的专利申请,42 U.S.C.§2181(c) - (e)如下:
”(c)委员会(DOE)的发明报告。任何制造或以后的人都在制造中制造任何发明或发现特殊核材料或原子能 8.,应与委员会(DOE)提交一份报告,该报告包含其完整描述,除非在提交此类报告所需的时间内与本人提交专家专家专家组的专利申请。涉及任何此类发明或发现的报告应在此类人首次发现或首先有理由相信此类发明或发现可用于此类生产或利用方案中的一百和八千日之前或之前提交。
违反§2274-2280的违反报告要求的违反报告要求的处罚。此外,DOE有35USC§181的权威,以推荐保密令的实际秩序,违反35usc§§185,186中规定的保密令的惩罚。
“(d)专家专员应通知委员会(DOE)迄今为止或以后提出的所有申请的委员会(DOE)提起,他认为,在本条(C)款下披露所需的发明或发现,并提供委托(DOE)访问所有此类应用程序。
“(e)根ReportsReports据本节(c)款提交的报告,以及根据本节(d)款提供查阅权限的申请,应由委员会(DOE)保密,除非有必要执行任何国会法案的规定或在委员会(DOE)可能确定的特殊情况下,否则不得在未经发明者或所有者授权的情况下提供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除了42 USC§2181的转述要求外,与特殊核材料或原子能有关的发明也根据42 USC§2182的产权决定提交给能源部。
笔记 1.35南加州大学§§181 - 188。
2。42 USC.
3.《1979年出口管理法》(50 USC§2401-2420)和《武器出口控制法》(22 USC 2751et seq)。
4.35 U.S.C.§§181-188。
5.35 USC§181的相关部分如下:“每当公布或披露一项发明的专利时政府有一个物业利益可能是有兴趣的政府机构的负责人,对国家安全有害,专员在收到通知后,须命令对该发明保密,并须在下文所述的条件下拒绝授予该发明的专利。
“每当通过授予专利而公布或披露一项发明时,政府没有财产权益的,可能,(专利署署长)认为对国家安全有害他应该制作申请公开该发明的专利可供检查到原子能委员会(现任Doe),国防部长和任何其他部门或政府机构的主管,由总统作为美国的辩护机构。
“披露申请的每个个人都应签署其日期访问确认,即应在应用程序的文件中输入确认。如果根据原子能委员会、国防部部长或其他指定部门或机构的首席官员的意见,通过授予专利的方式公布或披露发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原子能委员会,国防部秘书,或其他首席官员应通知专员及专员应按照本发明保密并拒绝授予国家利益所需的申请,并通知其申请人。...“
6.目前的国家安全分类指南是12356号行政命令。
7.美国国防部拒绝公开某些类型的非机密技术数据的法定权力来自于10 U.S.C.§140c (September 24, 1983):“§140c。国防部长;权力扣除公开披露某些技术数据
实施§140c的法规于1984年11月6日作为DoD指令5230.25发布,并于1984年12月10日作为32 CFR Part 250发布。他们授权国防部对其控制下的非机密技术数据不予公开披露,但这些技术数据的出口受机密MCTL中包含的指导方针控制。该规定仅适用于“国防部拥有或控制”的技术数据。然而,仅仅是国防部可能“拥有”这样的数据这一事实并不一定意味着它是受法规控制的。除出口管制法律和条例(即商务部的出口管制条例或国务院的国际武器贩运条例)规定的管制外,本条例没有对私营企业或个人传播技术数据施加额外的管制。专利申请被认为是“在国防部控制下”的目的,基于授予国防机构审查专利的具体权威。尽管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国防部长可能隐瞒ftom公开披露任何与军事技术数据的空间应用程序持有,或的控制下,国防部,如果这些数据可能不是合法出口美国以外未经批准、授权、或根据1979年《出口管理法》(50 U.S.C. 2401-2420)或《武器出口控制法》(22 U.S.C. 2751等)颁发许可证。但是,如果根据该法案颁布的法规根据该法规的一般、无限制许可或豁免授权出口该等数据,则不得根据本节扣留技术数据。
湾1.在第90天内颁布本节后,国防部长应提出规定执行本节。此类法规应在联邦登记册上公布,在颁布之前公众评论不少于30天。此类规定应当在适当情况下,向美国盟友和合格的美国承包商释放技术数据,包括美国承包商,这些承包商是小企业关注的,供履行美国政府合同。
2.在本节中,“具有军事或空间应用的技术数据”是指任何蓝图,图纸,计划,指示,计算机软件和文档,或其他可以使用或适用于使用的其他技术信息,用于设计,工程师生产,制造,操作,修理,大修或重现任何有关此类设备的军事或空间设备或技术。“
8.2014年42事项。定义
c)术语“原子能”是指在核裂变或核转型过程中释放的所有形式的能量。......
(二)“生产”一词用于指特殊核材料时,指:(1)制造、制造、生产或精炼特殊核材料;(二)将特殊核材料与可能含有该材料的其他物质分开;(3)制造或生产新的特殊核材料。
z)“源材料”一词系指(1)铀、钍或委员会(DOE)根据本标题第2091节的规定确定为源材料的任何其他材料;或(2)含有上述一种或多种材料的矿石,其浓度由委员会(DOE)不时根据法规确定。
AA)术语“特殊核材料”是指(1)钚,富含在同位素233或在同位素235中的铀,以及委员会根据本名第2071条的规定确定的任何其他材料决定是特殊核材料,但不包括源材料;或(2)任何前述人工富集的任何材料,但不包括源材料......“
附录 法律和法规
有关控制技术数据的控制专利商标局35 USC 122专利申请的保密状态35 USC 133起诉申请的时间35 USC 151专利Issue 35 USC 181-184发明的保密,外国申请,许可和处罚35 USC 267在政府申请中采取行动的时间37 CFR Part 5 37 CFR 1.103(c)中止行动37 CFR 1.113最终拒绝或行动商务部,出口管理局1949年出口管制法1969年出口管理法50 1979年出口管理法1985年出口管理法修正案15 CFR 368-799出口管理条例15 CFR第379部分技术数据国务院,国防贸易办公室(以前的弹药厅)22 USC 2778武器出口管制法令19XX 22 USC 2658 22 CFR部分120-130国际武器规则交通(ITAR)22 CFR第121部分美国弹药名单(itar的一部分)22 CFR125.01技术数据22 CFR 125.04 Patents 22 CFR 125.20专利国防部10 USC 133(d)授权将专利申请的保密审查代表到SEC。def .;建立Aspab 10 USC 140(c)的权力授权扣留未分类的技术。来自公开披露与军事或空间应用的关键技术(1983年9月)的数据;由DoD指令5230.25(11/6/84)和32 CFR第250部分实施1984年,由1984年的国防授权法案,通过向联邦收购的某些技术数据指定政府和承包商权利,修订了10 USC。32 CFR 159.206国防部处理国家安全审查专利申请。32 CFR部分250(1985年7月)编码10 USC 140(C)和DoD指令5230.25能源部42 USC 2011 1954年PL的原子能法案1954年95-242核不扩散法(NNPA)1978年42欧元2168年1982年1984年修正了1954年的原子能法案;添加了第148条,禁止传播某些非分类国防相关的原子能信息。42 USC 5908(L)将ERDA(DOE)指定为35USC§181的辩护机构,使DOE有资格获得PTO推荐专利申请。42 USC 218 L(c) - (e)要求PTO将专利申请称为DOE披露可用于生产特殊核材料或原子能的发明。42 USC 2182公式第152条第703条(第2次第2次会议)。DOE产权确定;PTO授权获得在生产或利用或原子能中有用的所有发明的产权陈述。然后将陈述称为“152个陈述”。10 CFR第110(NRC)核设备和进口核设备和材料10 CFR 1017 4月1985年4月1985年第148条(第1982号)1954年的原子能法案10 CFR部分810外国原子能(1983年)方案的未分类活动CFR 810.7(V)专利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42 USC 2457(a) - (e)NASA法案的第305(C)部分。美国宇航局产权确定;PTO有权获得所有在生产或利用特殊核材料或原子能的所有发明的产权报表。然后将陈述转发给NASA。它们通常被称为“305(c)陈述”。42 USC 2457(i)指定NASA作为35 USC 181的辩护机构,使美国宇航局有资格获得PTO的专利申请转介。财政部财政部,采购资产办公室控制31 CFR 500-565控制出口到利比亚,S. Africa,越南,N.韩国,Kampuchia,伊拉克,中国等。根据35 USC§181对国防机构的指定:42 USC 5908(L)ERDA(DOE)42 USC 2457 NASA EO 10457(1953)司法部
FAS|保密|发明保密||指数|搜索|加入F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