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 4187 IH

第107届国会

2 d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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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美国法典》(一般称为《总统记录法》)第44编第22章,以确立审议基于宪法的不披露总统记录特权的要求的程序。

在众议院

2002年4月11日

角先生(女士,沙考斯基说,印第安纳州的伯顿,维克斯曼先生,大阪证交所先生,弗兰克先生,麦克德莫特先生,科罗拉多尤德尔先生,本特森先生,艾伦,布拉戈耶维奇,克莱先生,卡明斯先生,戴维斯的伊利诺斯州库钦奇先生,兰托斯先生,林奇先生,太太马宏升纽约诺顿女士,欧文斯先生,先生城镇,LATOURETTE先生和贝尔德)提出了以下议案;是指政府改革委员会吗


一项法案

修改《美国法典》(一般称为《总统记录法》)第44编第22章,以确立审议基于宪法的不披露总统记录特权的要求的程序。

第一节。短标题。

秒。2。对基于宪法的不公开特权主张的审议程序。

“证交会。2208.基于宪法的不披露特权的主张

秒。3。2001年11月1日的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