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空间保护法》(众议院提出)
HR 3616 IH
第107届国会 2 d会话
h . r . 3616
为了全人类的利益,维护对空间的合作和和平利用,禁止以空间武器为基地,禁止使用武器来摧毁或破坏在轨的空间物体以及为其他目的。
在众议院
2002年1月23日 库钦尼奇先生提出以下法案;提交给科学委员会、军事委员会和国际关系委员会,期限由发言人决定,每次审议属于有关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条款
一项法案
为了全人类的利益,维护对空间的合作和和平利用,禁止以空间武器为基地,禁止使用武器来摧毁或破坏在轨的空间物体以及为其他目的。 由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共同制定,
第一节。短标题。
该法案可引证为“2002年空间保护法案”。
秒。2。重申关于维护空间和平的政策。
国会重申了1958年《国家航空和太空法》(42u.s.c. 2451(a))第102(a)节所表述的政策,称“美国的政策是,太空活动应致力于和平目的,造福全人类。”
秒。3。禁止在太空建立武器基地,禁止在轨道上对太空中的物体使用武器。
总统应——
(1)执行一项关于禁止美国的天基武器和禁止使用美国的武器摧毁或破坏在轨道上的空间物体的规定;和
(2)立即下令终止美国所有天基武器的研究、开发、试验、制造、生产和部署。
秒。4。禁止天基武器和在轨道上对空间物体使用武器的国际条约。
总统应指示美国驻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的代表立即为谈判、通过和执行一项禁止天基武器和使用武器摧毁或破坏在轨空间物体的国际条约而努力。
5秒。。报告。
总统应在本法颁布之日起不迟于90天内向国会提交关于——的报告,此后每6个月提交一次
(1)执行禁止天基武器和使用武器摧毁或破坏第3节所要求的在轨道上的空间物体;和
(2)谈判、通过和执行第四节所述条约的进展情况。
秒。6。天基NONWEAPONS活动。
本法案不得解释为禁止将资金用于——
(1)空间探索;
(二)空间研究与开发;
与天基武器或系统无关的试验、制造或生产;或
(四)与天基武器或系统无关的民用、商业或国防活动(包括通信、导航、监视、侦察、预警或遥感)。
秒。7。定义。
在这个行为:
(一)“空间”是指从距地球表面60公里以上的高度向上延伸的一切空间以及在该空间内的任何天体。
(2)“天基武器”和“天基系统”是指能够通过以下方式破坏或摧毁物体或人(无论是在外层空间、大气层或地球上)的装置
(A)发射一枚或多枚炮弹,使其与该物体或人相撞;
(B)在接近该物体或人的地方引爆一个或多个爆炸装置;
(C)将能源指向该物体或人;或
(D)任何其他未开发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