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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议员大卫·博尼奥尔(民主党)的证词

众议院司法委员会

2121号决议,废除秘密证据法案听证会

2000年5月23日

主席先生,我想和我的同事汤姆·坎贝尔一起感谢你、科尼尔斯先生和委员会成员安排今天的听证会。

我们的《宪法》有意而明确地保护个人的权利不受政府的滥用。这些权利是我们宪法的核心,也是我们个人自由的核心保障。它们不是抽象的理想。被剥夺这些权利的人并不是匿名的受害者。

他们是真实的人,有家庭,有工作,有梦想。今天你将听到Nahla Al-Arian的报道,她是一名男子的妹妹,此人在佛罗里达被监禁了三年多,甚至没有被指控犯罪,没有看到任何不利于他的证据,也没有任何保释的机会。

佛罗里达州坦帕湾的Mazen Al Najjar是三个女儿的父亲。他是一位慈爱的丈夫、学者、婚姻顾问、清真寺的领袖,也是社区中受人尊敬的人。马赞已经在美国生活了19年。他的签证过期了,但与大多数逾期逗留者不同的是,他并没有得到缓解。他于1997年5月被捕。马赞当着孩子们的面被捕并被关进了监狱。

国际特赦组织认为马赞和一些美国秘密证据的目标是政治犯。

正如《迈阿密先驱报》(Miami Herald)所言,“在古巴、伊朗、朝鲜或阿尔及利亚,不经指控或审判就无限期监禁一个人是可以理解的。”但在美国,这是违反宪法的。”

秘密证据是国家的耻辱,我们需要采取行动。

与原告对质,听取对你不利的证据,以及确保快速审判的权利是美国司法系统的基本原则。

秘密证据违反了我们对正当程序权利最深切的信任,违反了我们民主制度最神圣的文件——美国宪法。

三名联邦法官裁定使用秘密证据是违反宪法的。当政府最终被迫披露这些案件的证据时,它是传闻或未经证实的。不幸的是,另有大约20人仍因秘密证据而被拘留。除了一人之外,所有这些人都是阿拉伯人或穆斯林,其中一些人已经与妻子和孩子在美国生活了多年。

我们是像过去几年的情况一样,等待法院对这些案件一个接一个地采取行动,还是我们现在就能伸张正义?Mazen Al-Najjar和其他被拘留者还要忍受多少天、多少周、多少个月的离开他们的孩子的痛苦?

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国会必须采取立法行动废除秘密证据。这并不是因为我们打击恐怖主义的决心减弱了,而是因为我们对《权利法案》的热爱从未像现在这样强烈。保护我们的个人自由之间的平衡,维护我们的国家安全一直是民主的基本挑战之一,但是我认为我们必须非常小心,不要破坏我们寻求保护的权利和自由,我们的民主灌输的意思。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和大家分享,弗吉尼亚州东区美国地方法院在哈达姆诉里诺案中的一项判决,这是最近的一桩秘密证据案:

对当事人使用秘密证据是一种令人讨厌的做法,它是如此不公平,以至于在任何普通诉讼中,它的违宪性都是明显的。

我敦促委员会看好2121号决议,捍卫宪法,杜绝秘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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