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智能指令主任1/1

权力和责任
中央情报总监
作为美国情报界的负责人

(有效19 1998年11月)

本指令根据经修订的《1947年国家安全法案》(NSA)第102和103(c)条以及行政命令12333颁布。

答:目的

该指令建立了DCI指令(DCID)和附属公司的制度,提供了DCI当局和职责的摘要,为执行某些DCI当局和责任分配负责,并为DCI指令和子公司提供的进程规定发行。该指令制度的目标是使中央情报总监能够及时,协调和明确的指导和对情报界的指导。建立的过程是基于DCI作为美国情报界的负责人,由1947年国家安全法案分配,如修订,执行订单12333,12951,12958等法规,总统指令,以及国家安全理事会情报指令(NSCID)。

B.与美国情报界有关的中央情报局局长的权力和责任

本DCID中DCI的权限和责任清单旨在说明问题。读者可以通过引用来控制语言。在所有情况下,原始引文中的语言是具有控制作用的。本DCID无意减损或霸占DCI或法规、行政命令、总统指令或NSCID中包含的任何其他机构、部门或组织的权力和责任。此外,本DCID不打算减损或霸占DCI或任何其他机构、部门或组织的负责人的任何权力和责任,在这里可能没有列出。举例来说,本DCID不减损或剥夺国防部长在《国家安全法》第105条中的任何权力;50 .美国法典(以下简称USC)第403-5节。

C.责任执行DCI作为情报界负责人的责任。

D. DCI指令(DCID)的系统。


脚注:

1.为此目的的“适当的国会委员会”在《国家安全法案》第109节中定义为:参议院情报特别委员会、拨款委员会和军事委员会;以及众议院常设情报特别委员会、拨款委员会和国家安全委员会。(NSA�109 (c);南加州大学404 d (c))。

2.这些摘录只讨论PDD-49的非机密条款。读者被引导到PDD以获得完整的权限和责任清单。PDD-49, III还规定了国防部长、能源部和ACDA在国家安全空间活动方面的权力和责任。

3.在本节中使用的术语“国会的适当委员会”是指外交关系,并在参议院情报专责委员会和外交关系和众议院情报常设特别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NSA � 112(e); 50 USC 404g(e)).

4.“特殊访问程序”是为特定类别的机密信息建立的程序,该程序规定了超出同一分类级别信息通常要求的保护和访问要求。


资料来源:CIA印刷版,由Jeffrey T. Richelson提供
分类:未分类
MORI文件识别号:578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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