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
司法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10——6275

2002年7月31日

尊敬的科琳·科勒-科特利
首席法官
美国外国情报监视法庭
司法部大楼6725室
西北10号宪法大道
20530年华盛顿特区。

亲爱的法官Kollar-Kotelly:

感谢您2002年7月24日的来信,并提供一份《外国情报监视法庭规则》(FISC)。我们感谢您对规则澄清问题的回应,我们对最近修改或添加的三条规则特别感兴趣。

首先,2002年5月修订的第8条规定,法院的职员“应当按照法院规定每令的副本和任何备忘录意见的副本。”外国情报监测法(FISA)不包括履行FISC发布备忘录意见的具体程序。对于根据司法机构和情报委员会的备忘录意见,对FISA的管理的国会监督至关重要。此外,应向公众提供任何未分类的备忘录意见,以及法院面前的其他事项的司法意见。因此,我们要求您澄清此规则,以规定为司法和情报委员会提供备忘录意见的程序,如果未分类到公众。向司法委员会提供的分类意见由参议院安全办公室储存,获得限制成员和适当清算的员工。我们正在考虑立法,要求公众报告FISA实施的未分类方面,包括未分类的法院备忘录,并未分类法院通过并由司法部提交的法律推理的陈述。您对这些立法的任何优缺点的思考将得到赞赏。

第二,2000年11月添加的第10条规则规定了“搜查令返还”。FISA中没有“搜查令”和“返还”这两个词,而是使用了“法院命令”和“向法院报告”这两个词。

我们感谢“外国智能信息”征求在FISA下,可能是犯罪的证据,这些犯罪将被用于防范外国权力的国际恐怖主义,破坏和秘密情报活动。1

法院对“搜查令”和“返还”这两个术语的使用表明,FISA“命令”是要求有可能理由相信目标符合外国权力和外国权力代理人的合理法定定义的搜查令。如果司法部向法院提交了任何关于这一问题或这一新规则的备忘录,请向委员会提供或授权司法部这样做。

第三,2002年4月增补的第11条规定:“所有FISA申请都应包括对任何针对FISA目标的正在进行的刑事调查的详细描述,以及联邦调查局与司法部或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刑事检察官之间任何磋商的实质内容。”该法规不要求在FISA申请中包含此类信息,法院对此的使用也不清楚。我们尤其关心的这个规则对504条款的影响美国爱国者法案,修订FISA授权联邦军官进行FISA监视或搜索查阅与联邦执法人员协调调查或防范攻击的威胁,破坏,国际恐怖主义,或秘密情报活动。50 U.S.C.��1806(k), 825(k)。FBI特工和联邦检察官之间的协调至关重要,以确保根据《外国情报监视法》寻求和获取的信息最有效地有助于保护国家安全免受此类威胁。据我们所知,FBI在一项与保护国家安全免受外国列强威胁无关的调查中,未提议使用FISA。请澄清这一规则的法律依据,以及法院对这一资料的使用。

最后,我们注意到你的声明,即法院对规范FISA申请的开发和准备的程序没有意见。但是,委员会获悉2002年3月,司法部长批准了新的程序为了协调联邦调查局和联邦检察官,以执行美国爱国者法案所作的变更,随后在FISC的方向上修改这些程序。请提供或授权司法部提供,这些程序副本提交,并修订,法院的任何备忘录意见,以解释这些修订的理由,以及本文提交的任何法定备忘录正义。

我们非常感谢你在监督FISA管理和考虑修改的需要方面对委员会的帮助。

真诚地,

帕特里克·莱希
主席

查尔斯·e·格拉斯利
美国参议员

阿伦·斯佩克特
美国参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