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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禁核试条约组织网站: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全面禁试条约)是不扩散核武器国际制度的基石,也是谋求核裁军的重要基础。全面禁止任何核武器试验爆炸将限制核武器的发展和质量的改进,并终止先进新型核武器的发展。

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并于1996年9月24日在纽约开放供签署。它得到了全世界的大力支持。

该条约将在其附件2所列国家批准后生效。这44个国家正式参加了1996年裁军谈判会议,并拥有核动力或研究反应堆。”


全面禁试条约广泛的核查机制包括:国际监测系统、国际数据中心、现场视察和建立信任措施。国际监测系统将由四个全球监测制度组成;1)地震学,拥有主站50个,辅助站120个;2)核素监测站,颗粒物监测站80个,惰性气体监测站40个(未来将扩大到80个);3)水声(监测海洋核爆炸产生的声波),有11个监测站;4)次声(监测大气中可能由核爆炸引起的极低频声波),设有60个监测站。国际数据中心将向所有缔约国开放,接收、收集、处理、分析、报告和存档来自国际监测系统设施的数据。为了确定监测站检测到的疑似核爆炸是否真的发生,现场检查可分为三个阶段:1)飞越/目视观测、摄影、放射性测量、环境取样和余震的被动地震监测;2)主动地震调查,定位地下异常,加上磁场和重力场测绘、探地雷达测量和电导率测量;3)钻取放射性样品。

链接:

ReportsReports克林顿国务院关于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报道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

相关项目:

1999年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审议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