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生产、获取、储存、转让和使用化学武器。每一缔约国承诺销毁其所拥有或拥有的化学武器及任何化学武器生产设施。《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通过限制未加入的国家获得某些受条约管制的化学品来惩罚它们。《化学武器公约》制度监测生产、加工或消费两用化学品的商业设施,以确保这些化学品不会被转作禁止用途。状态
《化学武器公约》于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生效。位于荷兰海牙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负责执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CWC)。年表
主要事件和发展的按时间顺序列出的清单。文本
主要文件,包括条约文本及相关备忘录、声明和其他有关材料。新闻
按时间顺序存档的新闻报告,概况,公告,演讲和其他相关材料。ReportsReports相关网站
-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禁化武组织)
- 化学武器公约@联盟
- 美国陆军生化防御司令部
- 美国陆军化学战/生化防御信息分析中心(CBIAC)由巴特尔
- 化学品非军事化项目经理
- Verifin -芬兰化学武器公约传播研究所
- 化学武器工作组
- 亨利·斯汀生中心化学裁军网
- 生化武器项目@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
- 化学和生物武器公约执行情况研究小组
- 哈佛大学苏塞克斯项目
-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海军军控主页
- 化学战剂@ Mitretek系统
- 化学和生物武器控制研究所(brochureware)
- 小田鼠在连续波@人权医生组织[几篇文章]
- 生化武器项目@蒙特雷防扩散研究中心[brochurew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