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施政指引- PPDs]

白宫

2015年6月24日

总统政策指令 - 尽职恢复活动

总统政策指令/ PPD-30

主题:在国外被扣为人质的美国国民和人员恢复工作

21世纪目睹了恐怖组织和国外犯罪集团的HostageTakings重大转变。人质 - 接受者经常在不稳定的环境中运作,以挑战美国政府及其合作伙伴和盟友有效运作的能力。越来越多,人质 - 接受者目标私人公民 - 包括记者和援助工作者 - 以及政府官员。他们还利用复杂的网络和战术来衍生经济,宣传和招聘效益,从劫持人质运营中获益。美国政府对劫掠的回应必须随着这种不断变化的景观而发展。

本届总统政策指令(PPD),包括其分类附件,取代和撤销NSPD-12,美国公民于2002年2月18日在国外购买国外,以及2008年12月4日的附件1和Append-12附录A和附录A.. The policy directs a renewed, more agil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response to hostage-takings of U.S. nationals and other specified individuals abroad. It establishes processes to enable consistent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licies set forth in this directive, to ensure close interagency coordination in order to employ all appropriate means to recover U.S. hostages held abroad, and to significantly enhance engagement with hostages' families. It also reaffirms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s personnel recovery policy, which seeks to prevent, prepare for, and respond to hostage-takings and other circumstances in which U.S. nationals are isolated from friendly support. This policy will thereby further important national security and foreign policy interests by strengthening the protections for U.S. nationals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1.政策

美国致力于实现在美国境外被扣为人质的美国国民的安全和快速恢复。美国政府将协同努力,利用一切国家权力工具,将被劫持在国外的美国公民毫发无损地追回。

美国政府将努力反击和减少全球劫持人质的威胁;降低美国公民被劫持为人质的可能性;并加强美国政府的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在劫持人质后取得有利结果的可能性。

美国将利用一切适当的资源使被劫持的美国公民安全返回。但是,美国政府不会对挟持美国公民为人质的个人或团体作出任何让步。美国的政策是不让劫持者得到赎金、释放囚犯、改变政策或其他让步行为的好处。这项政策消除了劫持者以美国公民为目标的主要动机,从而中断了劫持人质的恶性循环,并帮助恐怖分子和其他恶意行为者获得资金、人员、以及他们需要的其他资源来对美国、美国国民和美国利益发动袭击。但是,这项政策并不排除与劫持人质者进行联系。例如,在适当的情况下,美国可协助私人努力直接或通过公共或私人中间人与劫持人质者联系,美国政府本身也可与劫持人质者、其中间人、有关政府、以及当地社区试图确保人质的安全解救。

在国外挟持美国公民为人质是违反联邦法律的行为,美国政府致力于起诉和惩罚对挟持人质和针对美国公民犯下相关罪行的个人和团体。

美国政府将以协调的方式努力与人质的家人密切合作,并将尽可能多地与家庭享有尽可能多的信息,以防需要保护人质的安全,任何恢复努力的完整性,任何正在进行的刑事调查和情报来源和方法。美国政府还将提供援助和支持服务,以帮助人质及其家庭应对囚禁期间的人质造成的影响,通过议题事件,以及在整个人质 - 接受者的任何起诉过程中。

2.预防和准备

美国政府将采取措施减少美国国民将在国外劫持的可能性。为此,国家部门将继续评估美国以外旅行的威胁和安全风险,并为国外运营的美国国家和美国组织提供安全和安全信息。部门和机构还应支持与私人实体的参与,以提高对劫持人质风险的认识,并确定预防国外劫持人质的最佳做法。

美国政府将领导国际努力,通过增加劫持人质者的成本和消除劫持人质的好处来打击、排斥和制止劫持人质的行为。这应包括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其他有关非政府组织接触,鼓励它们采取和执行不让步政策和声明,并寻求击败和惩罚劫持人质者及其助手和教唆者的承诺。美国政府还应通过积极的封锁、调查和起诉劫持人质及相关违反美国法律的行为,以及酌情通过制裁指定,寻求阻止劫持人质的行为。

要在国外安全处理联邦事务和履行职责,既需要有效的人员恢复基础设施,也需要协调一致的反应能力,以解决劫持人质和类似事件。美国政府将利用教育和培训资源,帮助减少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政府官员和雇员的脆弱性。每个负责海外事务的部门和机构应将美国关于劫持人质的政策告知其员工,并提供人员恢复准备、教育和培训项目,以帮助其员工了解风险环境、逃避捕获、在囚禁中生存,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被剥削的可能性。使它们能够从威胁环境中恢复。各部门和机构还应实施个人和组织的保护性安全措施,并确保有可互操作的通信系统和支持美国政府雇员的问责制。每个部门和机构应利用现有的项目或开发新的项目,为那些将在美国公民在国外被劫持时参与应对管理的员工提供量身定制的培训。

在使命主任的指导下,美国政府官员应建立和加强与伙伴国家的关系和信息共享,包括各自的外交,军事,情报和执法人员,以追求建立人质和人员恢复能力的机会通过安全合作。美国政府应与外国人民对话进行对话,了解人质和人员恢复培训和地方能力。美国将酌情与国际组织和私营部门合作,解决正在进行的人质活动,并防止未来的人质引导。

在适当的情况下,美国可以向外国政府提供培训、设备、建议和情报支持,以帮助它们实现安全解救或协助安全解救被劫持的美国公民,并追究肇事者的责任。除非总统另有指示,所有这些努力和活动将在相关联邦部门和机构之间以及与国务院进行协调。这种援助可由适当的部门和机构通过现有的项目提供,在现有法律授权范围内并与之保持一致。

3.美国政府协调支持人质恢复

美国政府应努力工作,以安全解救在国外被劫持的美国国民。美国政府的反应——可能包括外交外联、情报收集和调查,以支持进一步的选择、恢复行动以及使用任何其他合法和适当的工具——将取决于许多因素。在考虑如何对人质情况作出反应时,美国政府应采取最可能确保人质安全释放的办法;阻止未来劫持美国公民的行为,打击为恐怖主义和其他犯罪企业提供资金的行为;并保护美国其他国家安全利益。美国政府应努力与美国公民被扣为人质的国家合作,包括支持该国为解救人质所作的努力。但是,在非常情况下,美国政府也可以单方面采取行动保护其国民和国家利益。

在国外挟持一名美国公民作为人质需要美国政府迅速、协调地作出反应。人质反应小组(HRG)支持国家安全委员会(NSC)副手和主要委员会,并对由总统主持的NSC负责,应协调美国政府关于在海外被劫持的美国国民的政策和战略的发展和实施。跨部门的人质恢复融合小组(HRFC),为支持HRG,应协调美国政府的努力,确保所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信息、专业知识和资源被用于制定个性化战略,以确保在海外被劫持的美国公民的安全恢复。

负责人质事务的总统特使应向国务卿报告,负责领导美国人质政策的外交接触,并协调所有外交接触,以支持人质解救工作,与人权理事会协调,并符合通过人权小组传达的政策指导。美国使馆建立了人员恢复工作小组或其他跨部门组织协调应对劫持人质的海外活动应确保这些机构操作依照HRG提供政策指导和协调与HRFC和人质的总统特使事务。

HRG应由总统特别助理和反恐高级主任担任主席,并应根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其正式成员应包括HRFC主任、HRFC家庭参与协调员,以及来自国务院、财政部、国防部、司法部、联邦调查局、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以及总统随时指定的其他行政分支部门、机构或办事处。

为了支持助理主席主席担任国土安全和反恐主持的代表委员会,HRG应:(1)通过国家安全理事会通过国家安全理事会识别和推荐给总统的恢复选择和战略;(2)协调美国人质和人事恢复政策,战略和程序的开发和实施,符合本指令中规定的政策;(3)从HRFC获得关于国外持有人质的美国国民的状态的定期更新,并采取措施影响人质安全恢复;(4)协调向HRFC提供政策指导,包括审查HRFC提出的恢复方案,并在HRFC内解决争端;(5)需要更高级别的指导,向代表委员会提出建议。

HRFC应作为美国政府在行动层面上的专门机构间协调机构,负责追回海外的美国国家人质。HRFC应:(1)通过NSC确定并向总统推荐人质恢复选项和策略(2) 协调各参与部门和机构的工作,确保提供有关人质事件的信息,包括潜在的恢复方案以及与家人和外部行为者(包括外国政府)的接触,在美国政府内部适当分享,以促进对劫持人质的协调反应(3) 评估和跟踪所有在国外劫持美国公民的事件,并通过NSC定期向总统报告此类案件的状况以及为人质的安全恢复而采取的任何措施(4) 提供情报共享论坛,并在国家情报局长的支持下,协调相关信息的解密工作(5) 协调各参与部门和机构的努力,以协调一致的方式向人质及其家属提供适当的支持和援助,并及时向家属提供有关其案件中重大事件的信息(6) 向执行部门和机构提出建议,以降低美国公民在国外被扣为人质的可能性,并加强美国政府的准备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劫持人质后出现有利结果的可能性;(7)就国会、媒体和其他与人质事件有关的公共调查与各部门和机构进行协调。ReportsReports

Upon receipt of credible information that a U.S. national has been taken hostage or has been reported missing in a region where hostage-taking is a significant threat, any department or agency with such information shall report that information, along with any action already taken or anticipated in response, to the HRFC and the relevant Chiefs of Mission. If, at any point in a given hostage event, the HRFC has reason to believe that a U.S. national is being held hostage by an entity or individual designated as a Foreign Terrorist Organization or designated for sanctions by the President, Secretary of State, or Secretary of the Treasury, the HRFC Director shall promptly inform the HRG of the designated individual or entity involved and the circumstances of the hostage-taking.

总统人质事务特使(特使)应向国务卿报告,并应:

4.家庭和人质参与

美国政府将公平和公平地对待所有家庭和人质,同时尊重他们的尊严和隐私。与家庭的所有互动都应以最大的专业精神、同情心和对家庭正在经历的心理和情感分裂的敏感性进行,并应了解家庭的需求、愿望和权利。

通过家庭参与协调员的HRFC应确保与人质的家庭的所有相互作用以协调的方式发生,并且家庭从美国政府获得一致和准确的信息。家庭订婚协调员应确保美国政府官员和人质的家庭之间的所有通信协调,以确保对问题和要求的一致后续行动,并确保考虑有关家庭特定需求的任何相关背景。

美国政府应向人质及其家庭提供适当的援助和支持服务,包括法律授权的犯罪受害者的权利和服务,以帮助他们应对劫持人质的身体,情感和财务影响。美国政府官员须遵守家庭愿望,维持与家庭定期接触,并确保护理的连续性。适当满足个体需求,美国政府官员可以将人质及其家属提交给非政府援助组织。

美国政府将与人质家属分享尽可能多的信息,同时考虑到所提供信息的可靠性和可信性,以及保护人质安全的必要性,任何恢复努力的完整性,任何正在进行的刑事调查,以及情报来源和方法。美国政府官员应尽可能向家属通报有关绑架和囚禁人质的情况、美国政府正在采取何种安全解救人质的办法、有关法律和政策的情况、以及参与解救人质的美国政府各部门和机构的作用和责任。在符合每个家庭的偏好和人质事件的情况下,人权理事会应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努力,以确保家庭收到全面的信息通报。美国政府应与家属分享有关信息,包括主动努力解密有关信息或提供非机密摘要。

美国政府应根据本指令规定的政策,在人质获救后,通过对劫持者的起诉,继续向人质及其家人提供适当的援助和支持服务。HRFC应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的此类支持服务,包括对将向人质提供的任何恢复后支持服务(视情况而定)进行积极规划。如果人质在囚禁中或在恢复过程中死亡,HRFC还应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工作,以确保它们向人质家属提供协调的援助和支持服务。

5.智力支持

国家情报总监应集中管理与人质有关的情报,以协调情报界在人质劫持方面的努力,并向人权理事会提供同步的情报支持。情报界应积极主动地解密相关和可靠的信息,或向人质家属提供非机密摘要。

情报机构应保持提供情报收集和分析支持的能力,以使美国政府能够应对美国公民在海外被劫持的事件。此外,当劫持人质事件发生时,情报部门应优先收集、处理、分析和传播与劫持人质事件有关的情报。为了提高美国政府的反应能力,各部门和机构应利用适当的情报支持,对劫持人质采取外交、军事和执法行动。根据这项政策的其他规定,美国政府各部门和机构可与私营实体合作,以促进美国政府的利益,查找和追回在国外被劫持的美国人,包括可能协助收集或建立信息来源的实体。

6.检控

对劫持人质者进行调查和起诉是防止今后发生劫持人质行为和确保将劫持人质者绳之以法的重要手段。美国应努力确保在美国国内或国外通过正当的刑事司法程序逮捕、起诉和惩罚与劫持人质有关的劫持者。

美国有管辖权的一名美国人质在国外,以及其他犯罪行为,可能会对人质,和司法部将寻求起诉劫持人质的美国公民和相关违反美国法律在美国法院系统。联邦调查局应调查违反美国法律的行为,并应在符合其法定权限的情况下,并在适用情况下,在其业务所在地的外国政府许可的情况下,收集证据并进行取证,以促进潜在的起诉。

HRFC应通过相关部门和机构协调努力,确保美国政府在举行的所有相关材料和所获得的所有相关物资和信息,以便在可能的情况下使用,以便在可能的情况下恢复人质符合该目标,以这样的方式管理,以便在正在进行的刑事调查或起诉中使用。

美国政府应与外国政府合作,在其领土内逮捕劫持人质者。国务院、司法部和财政部应相互协调,与外国政府接触,寻求承诺惩罚劫持人质者及其助手和教唆者。在与国务院协调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机构还应通过技术援助和最佳做法培训,努力发展伙伴国家的能力,以收集情报用于人质追回工作,同时尽可能保存,美国或相关国家提出刑事起诉的机会。

7.一般规定

出于本指令的目的,劫持人质被定义为非法绑架或持有违反其旨在授权第三个人或政府组织的人或禁止做任何行为作为发布的条件被拘留的人。该指令适用于涉嫌和确认的人质引导,其中美国国家的美国国家,如8u.s.c.。1101(a)(22)或8 u.s.c.。1408年或合法的永久居民外星人与美国有关的重要联系,或在美国境外绑架或持有。This directive shall also apply to other hostage-takings occurring abroad in which the United States has a national interest, such as (but not limited to) hostage-takings of individuals who are not U.S. nationals but who have close links through family, employment, or other connections to the United States, as specifically referred to the HRFC by the Deputies Committee. This directive does not apply if a foreign government confirms that it has detained a U.S. national; such cases are handled by the Department of State in coordination with other relevant departments and agencies. In dealing with such cases, however, the Department of State may draw on the full range of experience and expertise of the HRFC as appropriate, including the HRFC's Family Engagement Coordinator's proficiency in providing and ensuring professionalism, empathy, and sensitivity to the psychological and emotional distress experienced by families in such cases. Additionally, the U.S. response to the detention of U.S. military personnel by non-state forces in the context of armed conflict should, in appropriate circumstances, be informed by the law of war.

该指令不会改变适用于“宪法”,联邦法规或执行命令的联邦部门和机构的当局或要求,或者除本文中尚待改变任何现有的总统指令。

该指令并没有扩大根据各部门和机构的现有权限为合法永久居民提供的服务范围。

该指令与NSC工艺一致,如2009年2月13日的总统政策指令/ PPD 1或PPD 1的任何继承者所描述的那样。

各部门或机构应审查本指令,并确保其政策和程序与本指令规定的政策一致。

本指令不打算,也不创造任何一方针对美国、其部门、机构或实体、其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可在法律或衡平法上强制执行的任何实质性或程序性权利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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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白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