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决策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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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9月21日

关于国家政策的转移
科学、技术和工程信息

我。目的

该指令为控制由联邦政府资助的高校和实验室基础研究中产生的科学、技术和工程信息的流动制定了国家政策。基础研究定义如下:

“基础研究”是指科学和工程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其成果通常在科学界广泛发表和共享,区别于专有研究和工业开发、设计、生产和产品使用。其结果通常因专利或国家安全原因而受到限制。”

2背景

东欧集团国家从美国获取先进技术以增强其军事能力,这对我们的国家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情报研究表明,东欧集团情报收集工作的一个小但重要的目标是在大学和联邦实验室进行的科学和工程研究。与此同时,我们在科学和技术方面的领导地位是我们经济和物质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美国科学的实力需要一个有利于创造力的研究环境,在这个环境中,思想的自由交流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

1982年,美国国防部(Department of Defense)和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资助了美国科学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一项关于控制科学信息的必要性的研究。这项研究由康奈尔大学名誉校长戴尔·科森博士主持。报告的结论是,虽然美国向苏联转移了大量技术,但转移是通过许多途径进行的,大学和基础研究的公开科学交流只起到了很小的作用。然而,随着新兴的政府-大学-产业界在研究活动中的伙伴关系不断发展,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可能会出现。

3政策

这届政府的政策是,在最大可能的范围内,基础研究的成果不受限制。这也是本届政府的政策,在国家安全需要控制的地方,联邦资助的高校和实验室的科学、技术和工程基础研究产生的信息控制机制是分类。每个联邦政府机构负责:a)在授予研究经费、合同或合作协议之前确定分类是否合适,如果合适,通过标准分类程序控制研究结果;B)定期审查所有研究经费、合同或合作协议以进行可能的分类。除适用的美国法规规定外,不得对未经国家安全保密的联邦资助基础研究的进行或报告施加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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