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9日的执行订单13584
发展综合战略反恐通信倡议和建立临时组织以支持特定的政府范围的海外通信活动根据《宪法》和美利坚合众国法律赋予我的总统权力,包括《美国法典》第22篇第2656节和《美国法典》第5篇第3161节,特此命令如下:
第一节。政策。美国致力于积极打击威胁美国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基地组织、其附属组织和追随者、其他恐怖组织以及海外暴力极端分子的行动和意识形态。这些努力采取多种形式,但都包含一种传播元素和一些针对美国以外听众的传播策略,以对抗这些组织的意识形态和活动。这些宣传战略不仅侧重于暴力行动和恐怖主义造成的人员损失,而且侧重于能够对那些可能被恐怖组织激进化和招募的人产生积极影响的叙述。
本行政命令的目的是加强,整合和补充公共交通工具,这些行政部门(1)侧重于反击Al-Qa'ida,其附属公司和追认者以及其他国际恐怖主义组织的行为和意识形态海外的暴力极端分子和(2)指向美国以外的观众。这种协作工作在行政部门和机构(代理机构)之间汇集了专业知识,能力和资源,以实现美国政府通信投资对战斗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效率和更好地协调。
秒。2。向战略反恐通信中心分配职责。
(a)在国务卿(Secretary)的指导下,由国务卿在国务院设立的战略反恐通信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Counterterrorism Communications, Center)应协调、定位、为全政府针对海外听众和针对暴力极端分子和恐怖组织,特别是本拉登及其附属组织和追随者的公众宣传活动提供信息,其目标是利用通讯工具减少恐怖分子的激进化、极端主义暴力和恐怖主义,这些都威胁到美国的利益和国家安全。根据《美国法典》第50卷第404o节,中心应与国家反恐中心协调其分析、评估和规划职能。中心还应酌情与其他机构协调这些职能。
通过该中心开展的行政部门努力应当借鉴相关信息或能力的所有机构,为准备,计划和开展这些沟通工作。
(b)实现这些目标,中心的职能应包括:
(i)监测和评估叙事(反映一个社区的身份、经历、愿望、以及与发展美国战略反恐叙事有关的海外事件,旨在打击威胁美国利益和国家安全的暴力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
(c)秘书应设立一个指导委员会,由与中心使命有关的机构的高级代表组成,就中心的运作和战略方向向秘书提供建议,并确保中心得到充分支持。指导委员会应不少于每6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指导委员会应由主管公共外交的副国务卿担任主席。国务院反恐协调员担任副主席。执行秘书由本中心协调员担任。指导委员会应包括一名由下列各机构负责人指定的高级代表:国防部、司法部、国土安全部、财政部、国家反恐中心、参谋长联席会议、中央情报局反恐中心、广播理事会和国际开发署。主席可酌情邀请其他机构参加指导委员会。(ii)在整个行政部门制定和颁布中,美国战略反恐叙述和公共交通策略,以反击暴力极端分子和恐怖组织的消息,特别是al-qa'ida及其关联公司和追随者;
(iii) identifying current and emerging trends in extremist communications and communications by al-Qa'ida and its affiliates and adherents in order to coordinate and provide thematic guidance to U.S. Government communicators on how best to proactively promote the U.S. strategic counterterrorism narrative and policies and to respond to and rebut extremist messaging and narratives when communicating to audiences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as informed by a wide variety of Government and non- government sources, including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academic sources, and finished intelligence created by the intelligence community;
(iv)促进使用各种通信技术,包括数字工具,通过在各机构之间分享专业知识,寻求外部来源的专业知识,并延长最佳实践;
确定并要求各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包括情报报告、数据和分析;和
(vi)在与中心使命和建议必要的增强或变更相关的任何领域中识别美国能力的缺陷。
秒。3.建立一个临时组织。
(a)在国家部门建立,根据第5条,美国法典,临时组织作为反恐通信支持办公室(CCSO)的第3161条。
(b)CCSO的目的是履行政府公共交通活动的支持机构的具体项目,针对暴力极端主义和恐怖组织,特别是al-qa'ida及其附属公司和追认者,通过使用旨在抵抗暴力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沟通工具,威胁着美国的利益和国家安全。
(c)在本节本节第(b)款规定的目的时,CCSO应:
(i)支助各机构执行面向海外受众的全政府公共传播活动,包括提供关于这些受众特点的基线研究,发展关于愿望、叙述的专门知识和研究,海外暴力极端分子和恐怖组织的信息战略和战术,通过设计和发展针对海外受众感兴趣的特定领域的持续运动,并通过发展实施高度集中的社交媒体运动的专业知识;和
(d)CCSO应由秘书选定的董事,以指导委员会的建议。其工作人员可能包括由秘书:(1)人员与其他机构的非偿还基础有关的人员;(2)高级和其他技术顾问;(3)局长这些其他人员可以指导支持CCSO。为实现这一使命,参加指导委员会的机构负责人应向CCSO提供,以非偿还的基础,援助,服务等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后勤和行政支持和人员的细节。不可偿还的详细信息应根据局长的合理请求,鉴于需要具体的专业知识,并在与有关机构协商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ii)执行与本条(b)款所述的具体工程项目有关的局长可指定的其他职能。
(e)CCSO应在第3161(a)(1)条,美国法典第3161(a)(1)条允许的最大期间终止,除非秘书暂时终止于该局第3161(a)(2)条标题。
秒。4。一般规定。
(a)此订单中的任何内容应解释为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
(i)法律授予机构或其头部的权限;要么
(b)本命令应根据适用的法律并在有拨款的情况下执行。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在预算、行政或立法建议方面的职能。
(c)该命令并非旨在,并没有创建任何针对美国,其部门,机构或实体,其军官,雇员的法律或股权的任何权利或福利,实质性或程序,强制执行或者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
[签名:]巴拉克奥巴马
白宫,201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