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命令)

2007年8月13日第13442号行政命令

修改国土安全部的继承顺序

根据宪法和美利坚合众国法律赋予我的总统权力,包括1998年联邦职位空缺改革法案,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5章第3345节等。,特此命令如下:

第一节。Section 88的行政命令132862003年2月28日(“与向国土安全部长移交某些职能有关的行政命令和其他行动的修正案”),通过删除该部分的全文,并插入以下内容来代替:

“秒。88.继承的顺序。在符合本条(b)款规定的情况下,本条(a)款所指名的人员,按照所列顺序,须担任并履行国土安全部长(秘书)办公室的职能及职责,如果他们符合《1998年联邦职位空缺改革法案》(5 U.S.C. 3345 et seq)的规定担任部长。(职位空缺法案),在秘书去世、辞职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秘书办公室的职能和职责期间。

(a)继承顺序。

(b)异常。

秒。2。2004年11月29日第13362号行政命令(“为国土安全部继任命令指定额外官员”)特此撤销。


白宫,

2007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