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5日第13383号行政命令
根据建立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修改第12139号和12949号行政命令 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总统的权力,特此命令如下:部分。1。1979年5月23日第12139号行政命令第1-103条修订如下:(a)删除“(c)中央情报总监”,并代之以“(c)国家情报总监”;(b)删去“(g)中央情报局副局长”,并代之以“(g)中央情报局局长”;和(c)在末尾增加“(h)国家情报部门首席副主任”。
秒。2。1995年2月9日第12949号行政命令第3节修订如下:(a)删除“”(c)“中央情报总监”,并代之以“国家情报总监”;(b)删去第(f)款末尾的“”和“”;(c)打击“”(g)中央情报局副局长。“并代之以‘(g)中央情报局局长;和”;和(d)在末尾增加“(h)国家情报部门首席副主任”。
秒。3。本命令不打算也不创造任何可由任何一方根据法律或衡平法针对美国、其部门、机构、实体、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强制执行的实质性或程序性权利或利益。乔治·w·布什
白宫,200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