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行政命令第13246号
提供财政部内部的继承命令根据《宪法》和美利坚合众国法律,包括《美利坚合众国法典》第5篇第33章第三小节赋予我总统的权力,特此命令:
第一节。受本法第三节的行政命令,警察叫2节的顺序列出,应当作为执行职责的财政部长办公室(部长)在任何时期部长和副财政部长(副部长)去世后,辞职,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秘书职务的。
秒。2。继承的顺序。
(a)副财政部长(包括负责执行的副财政部长),按他们作为该等官员宣誓就职的顺序;
秒。3。例外。(b)财政部总顾问;和
(c)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同意的财政部副部长和财政部助理部长,他们应按宣誓就职的顺序宣誓就职。
(a)以署理身份在第2(a)至(c)条所列职位任职的个人,不得根据本行政命令担任秘书。
秒。4。1974年12月10日第11822号行政命令,特此撤销。(b)尽管有本行政命令的规定,总统保留在《美国法典》第5编第33章第3分章允许的范围内,在指定代理部长时偏离本行政命令的裁量权。
白宫,
乔治·w·布什
200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