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情报局局长3/26号指令

国家情报收集委员会

(1993年3月1日生效)

根据1947年《国家安全法》和第12333号行政命令的规定,成立了国家情报收集委员会(NICB)。

1.任务

该科会协助中央情报总监管理整体情报收集要求的过程,确保各主要收集学科之间的协调,以及评估在满足消费者资讯需要方面的表现。委员会将作为一个论坛,将各不同的收藏学科的努力结合起来,并酌情向收藏者发出指导。

2.功能

NICB将:

3.成分和组织

NICB将由情报系统事务执行主任或其指定人员担任主席,必要时可分小组和委员会开会。

NICB将由代表情报收集部门的高级官员和主要情报机构的生产办事处或其指定人员组成。

成员名单如下:

其他情报机构的高级代表,如能源部、财政部和联邦调查局的情报部门,将在其项目与讨论的主题特别相关时作为成员出席会议。主席可邀请其他认为适当的人士作为观察员出席。

NICB将得到社区管理人员的支持。


来源:中央情报局的硬拷贝
分类: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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