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情报局指令1/7的董事(1)

情报信息传播的安全控制

(有效30 1998年6月)

介绍

根据经修订的1947年国家安全法、12333号行政命令、12958号行政命令及其执行指令的规定,本中央情报局局长指令中规定了情报信息和相关材料的传播和使用政策、控制和程序(指令或DCID)。本政策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旨在修改、修改或减损法规或行政命令中包含的DCI的权限。

1.0政策

2.0目的

3.0定义

4.0具有普遍适用性

5.0通过使用和传播在美国政府的行政部门的部门/机构

6.0关于向承包商和顾问发布情报的政策和程序

7.0发布到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联盟伙伴

8.0向非政府外国国民或外国承包商传播

9.0授权的控制标志

10.0传播和披露在紧急情况下

11.0程序约束授权控制标志使用

12.0作废限制和控制标志

13.0报告未经授权披露

SOIC封装的14.0责任

15.0控制标记使用年度报告

16.0解释

[签名]
中央情报总监

1998年6月30日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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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1。本指令取代1995年4月12日的DCID 1/7。

2。收件人会通知发起机构作为其成分包括总部要素,并确定可作为情报信息直接接受者下级元素。

三。这一规定是商业秘密法的规定,修订(18 U.S.C 1905年)。发端的同意才能允许材料明显警告的发布 - 参与,PROPIN或PR为除联邦政府雇员的专有信息。

四。为了实现DCID的这一部分,“紧急情况”定义为以下之一:


原始分类:机密/ NOFORN X1
批准发布:2001年DEC
MORI的DocID:638921
杰弗里Richelson的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