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47年国家安全法和行政命令12333第102条的规定,美国外国情报需求的类别和优先事项特此成立。 董事中央情报DIRECTIVE 1/21
美国外国情报
(有效30 1984年7月)
要求类别和重点1。目的
该指令规定了全面的要求,分类和优先级的建立和维护,以作为操作,规划的基本指导,整体美国外交情报工作的编程。2
2.使用概念
要求类别和重点反映对国外的政策制定,规划和行动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其他美国政府的部件的局部信息的相对重要性。
要求的类别和优先提供收集,生产的两个当前操作的框架,以及支持功能以及用于投射中期和较长范围的要求和优先级。
要求类别和优先适用于操作,策划和编程在其他重要考虑因素,如结合的分配和使用智力资源的:
1.情报信息已经提供的充足性;
到要求的类别和优先级应用到智能社区组件的程度将取决于该组件的分配任务的范围和它的能力,其职责范围内的具体性质。2.获取或产生附加的智能的可行性;
3.当前的资源水平;和
4.更多或更少的资源的影响。
3.反应到危机
从中央情报总监的指导可在危机中,更改或覆盖既定要求类别和优先级的时间。项目经理将保持能力,这种危机作出反应。
4.审查和修订
要求类别和优先事项将受到持续的审查,并可以通过智能的消费者或由情报界组件上要求修改。全面审查将每年进行一次。
要求类别和优先事项,审查过程将通过情报机构工作人员与情报界组件和智能的消费者参与管理,适当。
脚注1该指令取代DCID 1/2,有效的1977年2月17日。
2在标题之下美国外国情报需求分类和优先事项另行公布分类SECRET NOFO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