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
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
“考察谴责总统的呼吁”

2006年3月31日

李凯西先生
合作伙伴,面包师和大学生


声明
李阿。凯西
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前
2006年3月31日

谢谢主席先生。

我首先要说的是,如果美国参议院就国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拦截和监控基地组织(al Qaeda)全球通讯的项目谴责乔治·w·布什(George W. Bush)总统,那将是严重的误判。根据可公开获得的信息,很明显总统在他授权这个项目时完全在宪法和法定权力范围内,包括他在没有获得外国情报监视法(FISA)法院命令的情况下,允许拦截基地组织进出美国的通讯。

总统的批评者以各种方式形容国安局的项目是“广泛的”、“国内的”和“非法的”。这些都不是。相反,该项目是有限的,针对的是与美国发生武装冲突的个人的国际交流,完全符合FISA。首先,在评估总统的行动时,重要的是要强调,围绕NSA项目的实际争议有多么狭隘。总统的批评者中很少有人宣称——至少是公开宣称——他不应该命令国安局在全球范围内监控基地组织的通讯。的确,在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袭击之后,如果不是他下令进行这种监视,他肯定会受到谴责。此外,总统的批评者中很少有人敢说他需要获得FISA法庭的许可才能在美国境外拦截和监控基地组织的通讯。

这是,其实只是相对于实际由国家安全局在美国境内截获的通讯,通过卫星反对或位于国外的监听站,或在拦截的“目标”是美国公民或外籍居民,即FISA在所有这全国性讨论有关。尽管过去四个月的说辞,FISA不是一个全面的法规,要求总统获得“手令”,收集国外情报。它是为“电子监控”只有四种情况可以得到需要的“订单”窄法:

(1)凡美国人的目标,而不是附带,监视;

(2)情报的获取将由位于美国境内的装置完成;

(3)美国发件人和相关沟通的所有接受者都存在于美国;或者

(4)如监控设备在美国使用为比电线或无线电通信的其它通信收集。

50 U.S.C.� 1801(f)(1-4).

这是根据主席,律师一般和普通国家委员会(NSA的前负责人和国家情报副主任)如何描述了NSA计划的情况,这一切都不明确,而不是任何拦截首先落在FISA内。在这方面,NSA程序似乎是:

(1)针对“基地”组织成员及其同伙——换句话说,他们的通讯是基于“基地”组织的某个组织进行截获和监控的;和

(2)仅在国际沟通与Al Qaeda的国际沟通中,一端是:作为普通的普通宣传,“在本计划下的任何呼叫的一端都是在美国以外的;”和

(3)其目的不是为刑事起诉收集证据,而是识别并挫败针对美国的额外攻击。

不管这个计划是什么,它并不是美国国内通讯的普遍网罗,而这是许多政府的批评者所幻想的。此外,除非其中一些通讯是在美国境内被截获的,或者基地组织的目标恰好也是“美国人”,否则FISA并不适用它自己的条款。换句话说,根据法因戈尔德参议员的决议,总统将受到谴责,因为所有人都同意,为了保护美国人民,必须拦截一些通信,这些通信可能是在没有首先获得外国情报监视法命令的情况下在美国取得的。这显然是错误的。

政府恰当地拒绝公开阐明国家安全局项目的全部权限。然而,为了便于讨论,让我们假设部分作为该计划一部分被截获的通讯是在美国境内被截获的,或者一些基地组织的目标成员是FISA所指的“美国人”。(这将包括美国公民、永久居民和美国公司。50 U.S.C. 1801(i))。总统违法了吗?不,他没有。

作为司法部,在2006年1月19日的备忘录中正确指出,“支持总统国家安全机构的活动”的法律机构,“FISA本身规定,否则可以合法地完成电子监测。如果它是“由法规授权”的FISA命令。50 U.S.C.�1809(a)(1)。Al Qaeda在美国或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的监测已经被规约授权 - 以2001年9月18日的授权用于使用军事力量。50 U.S.C.�1541注意。

依据该法令特别授权总统“使用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武力打击这些国家,组织或个人,他决定策划,授权,承诺或资助,2001年9月11日发生的恐怖袭击,或怀有这样的组织或个人,为了防止未来的行为对美国的国际恐怖主义的这些国家,组织或个人的“。(重点添加)。

这是一个广泛的补助。有,当然有很多谁认为,9月18日授权是不够广泛,允许NSA程序,因为它并没有具体提到电子监控或FISA。显著,然而,相同的论点与“非羁押法,”美国联邦法典18下,对于捕获和一定的基地组织和塔利班操作工拘留先进� 4001(a). That law forbids the detention of American citizens save as authorized by act of Congress and specifically provides that: "[n]o citizen shall be imprisoned or otherwise detained by the United States except pursuant to an Act of Congress." It should go without saying that the Non-detention Act, and the principle it seeks to implement, are as important to our system of ordered liberty as is FISA.

尽管如此,在哈姆迪诉拉姆斯菲尔德,美国542 507(2004年),最高法院正确的9月18日的解释,2001年授权使用武力的授权总统扣留美国公民,与美国联邦法典18一致� 4001(a), because that authorization must be interpreted to permit all of the normal incidents of war. As explained by Justice O'Connor in her plurality opinion (which commanded a majority of 5 votes on this point), the detention of captured enemies "is so fundamental and accepted an incident to war as to be an exercise of the ‘necessary and appropriate force' Congress has authorized the President to use." 542 U.S. at 518.

当然,监视敌人的通讯,无论是进入还是离开美国,也是这样一个“基本和公认的”战争事件。战争就是这样进行的;战争就是这样进行的;这是这场战争必须打的方式。只有通过收集和利用情报,才能实现国会2001年9月18日授权的目的——“防止未来任何针对美国的国际恐怖主义行为”。对于他来说,总统并没有声称有权监视所有的美国人,而只是在敌方特工出入美国时进行监视。

这种类型的智力聚集是战争的关键部分,因为第一个被矛爬到他敌人的阵营的边缘在夜晚听着声音的人。正如乔治华盛顿在战争中向美国代理人解释为独立,“采购良好情报的必要性都很明显,不需要进一步敦促。所有遗体仍然是为了,你可以尽可能地保持整个问题。为了保密,成功取决于这种类型的大多数企业,而对于它,它们通常被击败。“CIA v。SIMS,471 U.S.172 N.16(1984)(乔治华盛顿的报价信埃莱斯代顿的上校,1777年7月26日)。在命令这次监督下,总统按照杰克逊在扬斯敦斯文与管道公司的同意中概述的大国议会的明显授权,在其权力的基本上诉讼。萨瓦,343 U.S.579(1952)。

对于那些声称2001年9月18日的授权不能被解读为修改了FISA的人;事实并非如此。《外国情报监听法》和《非拘留法》一样完好无损。2001年9月18日的授权符合这些法律,而不是违反它们。当然,如果国会根据《外国情报监视法》第111条正式宣战,整个法案将被搁置15天。在此期间,总统可以自由地攻击任何人和每个人的电子通讯,而不仅仅是已知的基地组织成员。这个项目的限制要大得多。

实际上,根据首席执行官和总司令,在总统的固有宪法权威下,它足够明显地落入总统的内在宪法权威。该权威已持续承认,并受美国法院的认可和尊重。实际上,美国外国情报监测法院在FISA成立,本身就确认了这一权威。在重新密封的案件中,审查法院在审查法院扭转了FISA审判法院的努力,尽管代表大会作为爱国者的一部分,但仍然是智力集合和执法之间的一种“墙”法院还指出,:“所有其他法院都决定了这个问题,召开总统确实有固有的权限来进行禁令搜查以获得外国情报信息。”310 F.3D 717,742(FISA CT。审查2002)。它继续说明“[W] e认为总统确实有这个权威[对外国情报目的进行禁令监督],假设这是如此,FISA无法侵犯总统的宪法权力。”ID。

在这方面,在这方面,FISA审查审查正在讨论另一个重要的先例,单位统一阶段诉.Truong,629 F.2D 908(第4 Cir。1980)。事实上,这是一个领导案件,承认总统的内在权力,作为他在制定和实施美国外交政策方面的作用,以向外国情报目的命令无禁令的电子监禁。即使在美国监督和指导在美国公民身上,这种权力也存在。在Truong中,Carter行政当局在美国授权有无驾驶外国人和美国公民的禁令攻丝,以便成功地确定非法转交外国政府代表的分类文件来源。

被告通过争辩说,这种监督违反了第四修正案担保,反对不合理的搜索和缉获以及随及的逮捕令要求。作为回应,Carter政府没有抵抗:“在外国情报领域,政府竞争,总统可能授权监测,而不会因为他在外交领域的宪法特权而寻求司法逮捕令。”Truong,629 F.D 912.美国第四次巡回诉讼的上诉法院商定,并裁定在这种情况下订购的无禁令监测一直是合法的。法院推出如下:

For several reasons, the needs of the executive are so compelling in the area of foreign intelligence, unlike the area of domestic security, that a uniform warrant requirement would, following [United States v. United Stated District Court (Keith), 407 U.S. 297 (1972)], "unduly frustrate" the President in carrying out his foreign affairs responsibilities. First of all, attempts to counter foreign threats to the national security require the utmost stealth, speed, and secrecy. A warrant requirement would add a procedural hurdle that would reduce the flexibility of executive foreign intelligence initiatives, in some cases delay executive response to foreign intelligence threats, and increase the chance of leaks regarding sensitive executive operations." [Citations omitted.]

更重要的是,在决定是否进行外国情报监视方面,行政部门拥有无与伦比的专业知识,而在外国情报监视. . . .背后的微妙而复杂的决策方面,司法部门基本上缺乏经验

也许最重要的是,行政部门不仅在外国情报领域拥有卓越的专业知识,它也被宪法指定为外交的卓越权威。[省略引文]。总统及其代表由宪法在战争与和平时期的美国外交政策进行。[引文省略。]正如基思的权力分离所强迫的是,当总统进行国内监督时,[省略引文]所以权力的分离要求我们承认外交总统的主要责任并伴随着外国情报监测。

Truong,913-14的629 F.2D。

FISA是的,当然,颁布张庭宣布了这一决定前不久,法院也没有,因此,地址法律的作为其控股的部分影响。既没有最高法院考虑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FISA可能会对总统的宪法权力沟槽。然而,这是我们留下的问题。没有法院质疑总统的宪法权力的存在订购的无证外国情报监视,电子或其他方式。布什总统并没有发明这个权限,如一些批评人士暗示,也没有他宣称比他的前任都声称更多的权力。由于在2006年的1月19日,由解释司法部,备忘录(第7-8页,16-17),各种形式的无证电子监控已内战以来利用。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和哈里·S·杜鲁门授权,未经司法的参与,使用窃听,作为获得对美国的敌人情报的手段,就像总统伍德罗·威尔逊。请参阅exec。顺序号2604(1917年4月28日)。无论是卡特和克林顿政府也肯定了总统的固有的宪法权力行为未经授权进行监听和/或搜索外国情报的目的。 See January 19 DOJ Memorandum, p. 8.

至于国会在制定FISA方面是否越权的问题,答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解释和适用该法律。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行政部门和国会之间的相互作用也是复杂而多变的。一般来说,国会有权就任何可能影响总统履行宪法职责的事项进行立法。考验是国会是否“阻碍他履行宪法职责的能力”。Morrison v. Olson, 487 U.S. 654,691, 695-96(1988)(由特别司法机构任命独立检察官,并强制执行因事由要求而免职的规定,在有许多其他方法可以监督官员活动的情况下,并不妨碍总统的权力)。如果FISA被解释为禁止总统在没有司法批准的情况下,在战时监视敌人进出美国的通信,那么该法令就可以被公平地说成是妨碍总统行使宪法权力,在这种程度上是无效的。它不需要,也不应该被如此解释。

在这方面,还应指出的是,当行政部门根据FISA的规定获得命令时,它获得了一个非常宝贵的优势——根据该命令收集的证据几乎肯定会在以后的刑事诉讼中被接受。例如,美国诉Squillacote案,221 F.3d 542,553 -54(第四巡回法庭,2000),否决证书,532 U.S. 971(2001)。国会建立这样一个程序当然是在宪法授权范围内的。与此同时,在武装冲突中,艰难的选择往往是必要的。如果总统认为FISA建立的程序不足以保护国家安全,就像他在国安局项目上所做的那样,他准备冒险在没有FISA命令的情况下获取情报,但后来法庭裁定该命令不可接受(张张法院认为在某些情况下是有可能的,629 F.2d at 915),然后他完全有权单独依靠宪法权威。国会试图禁止这种依赖,并取消总统在没有FISA命令的情况下下令在战时拦截敌方通信的权利,这在某种程度上超出了宪法的权限。

显然,有些人不同意这种分析。宪法或法定解释几乎没有辩论,并诚信辩论。争论宪法的成员或国会对任何特定场合的意思是我们在法律职业中有多少人赢得我们的斗争。然而,为了谴责总统,因为他的观点与参议院的一个或多个成员的观点不一致,这将是完整的,不负责任。它努力惩罚不仅仅是政策差异,而且差异的法律论据。

鉴于总统滥用或滥用来自NSA计划的任何信息,尤其是尤其是案例。通过所有账户,它已经完全在2001年9月18日在2001年9月18日进行了“指导”,以防止任何未来的国际恐怖主义对美国的行为。“个人参议员和双方委员会成员可能会诚实地认为,本法没有授权总统使用法规禁止的任何武力事件,并且必须尊重他们的意见。然而,最高法院在哈维案中只有两年前不同意。这种情况支持总统关于NSA计划的地位。因此,他的立场不能被认为是轻浮,任意的或行政过度宣传的例子,并不值得谴责。

总的来说,就国安局项目谴责布什总统的提议是没有根据的,应该被参议院否决。

谢谢你,我会很高兴回答委员会提出的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