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
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
“战时行政权力和NSA的监督管理局II”
2006年2月28日


罗伯特F. Turner.
副主任
国家安全法中心
弗吉尼亚大学

谢谢,主席先生,很荣幸来到这里。我希望我们的提问时间将提供一个机会,既讨论钱包的权力,也讨论法定授权。我认为AUMF确实授权了这些拦截,但我只有五分钟,所以让我专注于更重要的问题。金博宝正规网址

我分享了没有人在内的人,在内的是法律。但是当我们在谈论宪法首先出现的法律时,我会强调的,因为主席在他开幕词中所做的一致。首席大法官John Marshall在Marbury告诉我们,“立法机构对宪法的行为是无效的。”我认为这是FISA的一个地方,但条例草案需要在1978年参议院在参议院在参议院作证时,在这一领域提到的,该法案需要在这一领域的独立宪法权力。

在这些听证会期间,有人建议未经检查的总统权力与民主治理不相容。我再一次称之为马尔伯里诉麦迪逊,在那里首席大法官马歇尔指出,“由未经解放的国家的宪法,总统投入了某些重要的政治权力,在行使中,他是使用自己自行决定的并对他的国家和他的政治性质以及他的良心负责是负责任的。

“无论发生如何使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方式可能有什么意见,仍然存在,并且不可能不存在控制这种自由裁量权。”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核心,我提交是在战时期间控制外国情报。正如约翰杰伊在联邦主义者64所指出的那样,“公约”在划分条约的权力方面做得很好,即报价,“总统将能够以谨慎的方式管理智力的业务。”

当建立父亲归属于第1条第1条的总统行政权力时,他们向总统的外交交往的总体控制,仅限于狭隘的否定的负面或在参议院或国会的支票。正如我在我的书面声明中记录,乔治华盛顿,詹姆斯·麦迪逊,托马斯·杰斐逊,约翰杰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约翰马什尔都具体提到行政权力授予作为总统在该领域的控制权的原因。

随着杰斐逊在1790年填写了报价,“与外国企业的交易是行政长期的。”并且保密的需求是决定不仅对外国情报的决定,而且还是在总统中专门的条约谈判。

随着1936年柯蒂斯赖特决定的最高法院指出的,“进入谈判领域,参议院不能侵入,国会本身无能为力地侵入它。”可悲的是,自越南以来,参议员经常违反这一障碍。在我准备的(演绎?)的第五修正案中,同样地误解了Keith案件。就像道格拉斯的正义黑人一样,鲍威尔的正义鲍威尔在基思中,反复强调的是,涉及国内组织的内部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是黑豹。他指出的是 - 我们认为这 - 法院在没有这个国家的外国权力方面没有对总统的权力作出任何职位。

我会补充一点,以回应最高法院邀请颁布的论点是根本不准确。鲍威尔·威尔克尔所说的是,鉴于标题3之间的潜在区别,即“犯罪控制和安全街道法案”标题 - 刑事监测和涉及国内安全的人,即群体,如黑豹,国会可能会考虑后者的保护标准 - 即国内安全 - 与标题2中的那些不同。

最高法院没有建议国会对外国情报收集施加任何限制。法院显然站在了总统一边,所有总统都是如此。2002年,外国情报监视法庭(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指出,根据宪法,每一个考虑过这个问题并认定总统的法院都拥有进行无授权搜查以获取外国情报的固有权力。法院接着说,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总统有这样的权力,如果是这样的话,FISA就不能剥夺总统的权力。

最后,主席先生,我会注意到FISA对这个国家做了严重伤害。Coleen Rowley是一年中的时间,因为她抱怨联邦调查局甚至不会要求FISA认股权证。事实上,如你所知,联邦调查局未能要求FISA权证的原因是因为国会未能考虑像Zacharias Moussaoui这样孤独的狼恐怖主义的可能性,并且该法规明显违法了解逮捕令看着他的笔记本电脑。

FISA于2004年修订,以解决此问题。

美国国家安全局前局长迈克尔·海登将军表示,如果该项目在9/11之前合法,可能就能阻止这些袭击。但它禁止了中国项目。我们听过很多关于情报部门风险规避文化的讨论。回去。我跟踪了教堂听证会。我当时就在这里。看看你对情报人员的越界行为进行了重罪处罚,即使他们是在总统的授权下这么做的。因此,我要谢谢你,参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