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或不当活动的调查
与1996年联邦竞选活动有关

政府事务委员会的最后报告
参议院报告。105-167-第105届国会第二届会议-1998年3月10日

   
参议员格伦、莱文、利伯曼、阿卡、杜宾、托里塞利和克莱兰德的少数意见(一)外国影响........................................4577年第1章:概述和法律分析 ...........................4577年发现 .....................................................4577以下章节的概述 ...............................4577年的法律分析 ...............................................第一部分外国影响第二章:中国计划1997年初,有新闻报道声称美国联邦情报机构发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政府”)试图在美国政治进程中增加其影响力的企图。ReportsReports1.1997年2月至12月,委员会审查了这些指控。审查包括对公开和保密(“非公开”)信息的考虑。--------------------------------------------------------------------------- 在最终章的脚注。--------------------------------------------------------------------------- 在1995年国会决议主张台湾总统李明博被允许访问美国,总统李明博的后续访问,中国政府认为,国大党和邦官员在外交政策决策方面的影响力比中国政府此前认为的要大。该委员会考虑的信息显示,在1996年联邦选举期间,中国政府官员决定尝试与美国国会、州议会和美国公众一起促进中国的利益。2.中国政府的努力被媒体称为“中国计划”。“委员会的公开讨论中国计划开始于7月8日,1997年,当主席汤普森打开第一天的公众听证会断言中国的计划是“孵化在上次选举周期由中国政府和设计把非法资金投入美国政治运动”。3.主席解释说,委员会收到的信息表明,中国政府显然已根据该计划采取了法律措施,如聘请游说公司、联系媒体以及邀请更多国会议员访问中国。4.他还断言,“尽管对该计划的讨论大多集中在国会,但我们的调查表明,它也影响了1996年的总统竞选和州选举。”5.主席的主张意味着,向委员会提交的非公开资料包括证据,表明中国政府的活动影响了1996年的选举,或对选举产生了一些有意义的影响。根据向委员会提出的证据,少数民族作出下列结论:根据1995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决议,主张台湾总统李明博访问美国,以及随后李明博总统的访问,中国政府官员决定尝试增加中国政府与美国国会、州议会和美国公众的利益往来。这些被媒体称为“中国计划”的努力,反映出中国政府认为,国会在外交政策决策方面的影响力比它以前认为的要大。(2)迄今提交委员会的非公开资料并不支持“中国计划”旨在或影响1996年总统选举的结论。(3)尽管为实施中国计划采取了一些步骤,但迄今提交给委员会的非公开信息并不支持上述步骤涉及中国政府资金用于联邦竞选的结论,无论是国会还是总统竞选。在委员会的公开调查中,委员会了解到来自外国资金的捐款进入了1996年的联邦选举。然而,提交给委员会的非公开资料并不支持这些贡献与中国计划或中国政府官员有关的结论。提交给委员会的非公开信息确实支持以下结论:中国计划的实施资金相对较少,用于游说国会、支付国会议员访问中国的费用,以及增加与华裔美国人的公共关系。(4)提交给委员会的非公开资料对委员会调查的一名个人tedsioeng的政治活动提出了疑问, but the information available to date was insufficient to support the conclusion that his activitie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political contributions made by his daughter or by his associates in the United States were connected to Chinese Government officials or the China Plan. For information on Sioeng's activities explored during the Committee's public investigation, see Chapter 7 of this Minority Report. introduction After numerous press accounts were published discussing information gathered by Executive Branch agencies regarding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plan to gain influ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Chairman Thompson began the first day of the Committee's public hearings by discussing these allegations. Thereafter, the Committee's handling of the allegations became one of the most hotly debated issues surrounding its investigation into campaign finance activities. Before describing the plan on July 8, 1997, the Chairman cautioned that he was able to reveal only a small portion of the information gathered by the Committee due to its non-public nature. He stated, however, that the Committee had ``uncovered a significant amount of documentary and other relevant information''6.表明中国政府的计划是调查中“最棘手的领域之一”,需要“公开记录”。尽快,并以谨慎和准确的方式。”7.随后,主席将该计划描述为“中国政府在上一轮选举期间策划的,旨在向美国政治竞选注入非法资金的计划”8.他声称,“中国政府高层官员”9他声称,这些措施是由“中国政府官员和被征召协助的个人”采取的10主席还声称,该计划是通过合法和非法手段执行的。11他说,中国政府提出的法律活动包括“保留游说公司,邀请更多的国会议员访问中国,试图通过美国的媒体渠道传达中国的观点”。12在有关该计划涉及非法行为的声明发表后,他立即断言:尽管对该计划的大部分讨论都集中在国会,但我们的调查表明,它也影响了1996年的总统竞选和州选举。据信,中国的政府已经为实现其目标拨出了大量资金。13针对这些断言,格伦参议员说,“委员会应该尽可能地根据事实行事。”14几名参议员也立即不同意主席关于中国计划“影响”总统竞选的结论,他们认为,非公开信息显示,该计划只针对国会。莱文参议员在听证会的第一天就指出,中国1995年和1996年的目标不是白宫。那是国会。”15事实上,莱文参议员指出,新闻报道表明,中国计划的重点是游说国会,外国仅在1996ReportsReports年上半年就花费了8600万美元游说美国政府,日本在6个月内就花费了1700万美元。16他的结论是,在当天上午的公开听证会上提到的中国计划支出只是8600万美元中的一小部分。17当天上午的公开听证会上提到的金额少于一名候选人通常为竞选美国众议院而筹集的资金。1997年7月15日,参议员格伦和利伯曼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解释了他们的立场:我们完全同意我们所知的情报信息以及可以从这些证据中肯定得出的结论。我们承认,但从未否认,向我们展示的信息强烈表明,中国政府存在一项旨在影响美国国会选举的计划,其中包含合法和非法的内容。然而,正如我们双方都同意的那样,从证据来看,这样一项计划的非法方面是否曾付诸实施并不清楚。也没有足够的信息使我们得出结论,1996年总统选举受到该计划的影响,甚至部分受到该计划的影响。18参议员德宾预测,由于证据表明该计划的重点是国会,“该委员会不会触及该问题”,而是只关注中国与民主党总统竞选之间的任何可能联系。19事实上,委员会对中国计划的调查集中在中国政府是否真的向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或民主党总统竞选提供了竞选资金这个唯一的问题上。经过两个月的听证会,德宾参议员再次评论说,他的调查从主席的声明开始,主席说我们正在寻找证据,证明中国政府试图影响1996年总统选举的结果。我不认为有任何证据可以支持这一点……[P]也许在接下来的几周会有。”20最终,尽管多数党试图将中国与对民主党的各种贡献联系起来,但委员会迄今为止在其闭门或公开的程序中都没有收到支持“中国计划”影响了1996年总统竞选的信息。委员会对中国计划的调查主要包括收集行政部门已经获得的非公开信息。委员会于1997年2月开始要求各机构提供资料,此后收到并审查了成箱的答复文件。委员会还在1997年7月28日和9月11日举行了非公开听证会,并在1997年12月31日结束的调查过程中听取了许多工作人员的简报。委员会获悉,不应将执行处各机构提供的非公开资料理解为代表正在调查的任何问题的全貌。在此前提下,委员会审查了非公开资料,以确定中国政府的活动对1996年联邦选举的影响程度。本章根据提供给委员会的非公开资料提出结论。一份更详细的机密报告已提交给位于美国国会大厦的参议院安全办公室。少数党认为,委员会有责任明确区分根据公众不能得到的非公开资料得出的结论和委员会和公众成员都能得到的公开资料得出的结论。本章的重点是根据委员会审查的非公开资料得出的结论。在讨论新闻时,这一点是明确指出的,虽然本章没有完全讨论可能从委员会的公开程序中得出的结论。 The Committee's public investigation is discussed elsewhere in this Minority Report and, unlike the Committee's closed proceedings, is based upon information that is available for public review and analysis. This chapter discusses background on federal law regulating the political activities of foreign governments and companies in the U.S.; the results of the Committee's closed proceedings regarding the China Plan; and information not pursued by the Committee in its closed proceedings. The Minority response to the Majority Chapter on the China Plan is located in Part 9 of this Minority Report. See Part 9, Response to Majority Chapter 18. background Foreign involvement in the American political process has long been permitted under federal law. In 1938, the federal government enacted the 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 (``FARA'') to govern the activities of all individuals in the United States who engage in lobbying, political activities or public relations on behalf of foreign governments or companies.21经修订,FARA要求代表外国政府或政党进行政治或公共关系活动的个人登记为“外国代理人”并披露其支出。“代理人”的定义是:“在外国委托人的命令、请求、指示或控制下行事的人,或其活动全部或部分由外国委托人直接或间接监督、指导、控制、融资或补贴的人. . . .”。22如果个人以外国政府官员或新闻媒体成员的身份行事,则不需要登记。23从1996年开始,代表外国公司或其他外国私人利益而不是外国政府进行游说的个人可以根据《游说披露法》进行登记。24随着世界经济更加一体化,代表外国政府或其他利益集团的宣传活动急剧增加。外国政府和公司受到美国贸易政策、对外援助决定、知识产权保护和旅游业等方面的影响。25随着世界经济变得更加一体化,美国的决策将对外国政府和公司的繁荣能力产生影响。亚洲开发银行在1997年发表的一份报告指出,“那些充分融入国际生产网络并广泛接触国外市场趋势的国家将比那些仍然孤立的国家更容易受益。”26该报告建议亚洲各国政府:对外国直接投资开放,对资本市场更普遍地开放,[因为]自由的资本流动允许企业从国外获取资金,并与世界其他地区的合作伙伴建立新的灵活的资本结构。27报告还指出,繁荣的亚洲国家“越来越依赖国际合资企业、战略关系和信息共享伙伴关系”28近年来,外国在美国的游说和宣传活动有所增加,这并不奇怪。1992,司法部报告说,香港的利益在美国游说和公共关系上花费了近8000万美元,日本花费超过6000万美元,加拿大2270万美元,墨西哥150万美元独自游说通过北美自由贸易协定。29到1996年,司法部的一份数据摘要显示,仅在1996年头六个月,外国利益集团就在这类活动上花费了4亿多美元。30.尽管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但据报道,中国政府在1991年和1992年仅花费45万美元进行游说。1996年上半年,中国政府和私营企业总共花费了大约200万美元,只是其他国家花费的数百万美元的一小部分。31尽管许多外国政府和公司越来越多地试图促进它们在美国的利益,但联邦法律禁止它们影响美国的选举进程。联邦法律禁止(1)向政治竞选提供外国捐款,以及(2)由外国实体支付的竞选支出。32与中国计划有关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中国政府是否提议或承诺通过合法和适当的手段促进其在美国的利益,或者其活动是否可能构成中国政府对1996年选举进程的非法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