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商业空间法(参议院- 1998年10月7日)

【页面:S11692】

凯尔先生。主席先生,我想让主席就1998年《商业空间法》的一项规定进行一次对话。我的理解是1992年土地遥感政策法案第202(b)(6)条,需要任何公司获得许可操作遥感系统的通知秘书(商务部)的任何协议被许可人打算进入一个外国国家,”是由1998年的商业太空法案修订后,插入文字“重大或实质性”“秘书的。”这是为了限制向商务部报告的协议。如你所知,国会过去曾采取行动限制以色列的形象。我要澄清的是,任何允许以色列使用商用卫星遥感技术拍摄图像的协议或合同都属于“重大或实质性”的定义。这是主席的理解吗?

先生。麦凯恩。我感谢参议员。我的意图当然是,任何允许以色列使用商用卫星遥感技术成像的协议都将继续报告给美国政府以供审查。国会已经表示,它认为成像以色列是一件重要的事情,这项立法的目的是确保任何可能导致成像以色列的协议都将被报道。

凯尔先生。我感谢参议员。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