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改革迫在眉睫(参议院- 199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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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击手太太。总统先生,我刚刚成为1996年1726号《商业促进法》的共同提案人。该法案将取消对加密技术的出口管制,加密技术是一种能够使个人和公司保持计算机通信保密的编码系统。

根据现行法律,复杂的加密技术在美国不受限制地出售。正是这种技术使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能够保证个人和金融信息的保密性。此外,许多分析人士认为,对安全的担忧限制了互联网作为一个商业企业的发展。

美国制造的软件是世界上最好的。许多外国公司和个人都想购买我们的产品。然而,出于对国际犯罪活动的担忧,美国政府拒绝允许包括某些加密技术的软件出口。

目前的政策正在损害美国软件公司。外国公司和个人不会为不能保证个人信息保持隐私的计算机技术支付高价。结果,我们的主要贸易伙伴被迫购买美国以外生产的软件,这让美国公司损失了数十亿美元。

这些出口管制使美国软件公司处于竞争劣势,使外国竞争者有机会侵犯我们在全球市场上的主导地位。美国在软件方面享有巨大的贸易顺差。我们的出口政策应该寻求增强美国公司的实力,而不是给他们的竞争对手不公平的优势。

我对克林顿政府就这个问题提出的关切非常敏感。我坚信,美国和中国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关系情报各机构必须保留拦截有关恐怖袭击和其他犯罪行为的通信的能力。然而,我相信这一目标可以在不限制美国公司将其产品用于合法商业用途的情况下实现。

总统先生,我们现在有个问题,但我们能解决。国会和政府必须共同行动,在今年通过一项加密技术改革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