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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该法案是否有进一步的修订?

布朗巴克先生提出的修正案

布朗巴克先生。主席先生,我提出一项修正案。

书记员宣读如下:

先生提出的修正案。布朗巴克:在标题三的末尾插入下列新的一节:

306秒。。限制情报与联合国共享。

(一)一般来说。——《1947年国家安全法案》(50 U.S.C. 401 et seq.)经过修订,在标题一的末尾增加了以下新章节:

的限制情报与联合国共享

秒。110.(一)提供情报向联合国提供信息。——(1)没有美国情报信息可提供给联合国或任何与联合国有关的组织,或其任何官员或雇员,除非总统向外交关系委员会和外交事务委员会证明情报参议院和特别委员会情报参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和常设特别委员会情报众议院的中央情报局局长情报

(在本节中称为“DCT”),在与国务卿和国防部长协商后,要求,该组织已经建立并实施了保护程序情报来源和方法(包括保护不被泄露给其他没有资格获得此类信息的国家和外国人)的严格程度不低于与美国经常共享类似类型信息的国家的程序情报信息。这种证明应包括在该组织有效的程序的说明。

“(2)经总统向国会的适当委员会书面证明,向联合国或与联合国有关的组织或其任何官员或雇员提供此类信息后,可以放弃第(1)款,符合美国国家安全利益,并已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护此类信息,但必须对提供此类信息或提供的每一份此类文件作出豁免。

”(b)定期和特别报告。ReportsReports—(1)总统应定期但不少于每季度向对外关系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报告情报参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和常设特别委员会情报众议院的一项决议,以决定其种类和数量情报以及在本报告所述期间提供给联合国的资料的目的。这种定期报告应提交给特别委员ReportsReports会情报参议院和常设特别委员会情报该报告的附件包含了所有风险的反情报和安全评估,包括对国家收集系统的任何潜在不利影响的评估情报以及如何处理这些风险的资料。

(二)总统向对外关系委员会和特别委员会提交特别报告情报参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和常设特别委员会情报在美国政府得知任何未经授权的信息披露后的15天内,向众议院或众议员提交情报由美国提供给联合国的

”(c)限制。—(a)小节的限制和(a)小节第(1)段对定期报告的要求不适用于ReportsReports情报只提供给并供适当批准为联合国服务的美国政府人员使用。

”(d)代表团的职责。——总统不得根据第(a)款委托或分配总统的职责。

”(e)与现行法律的关系。——本节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

“(1)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中央局长的权力情报为了保护情报根据《1947年国家安全法案》(50 U.S.C. 403-3(c)(5))第103(c)(5)条,未经授权披露的来源和方法;或

“(2)取代或以其他方式影响1947年《国家安全法案》(50 U.S.C. 413 et seq.)第V篇的规定。”

(b)临床修正案。——对1947年《国家安全法案》的目录进行修订,在与第109条有关的项目之后插入以下内容:

“证交会。110.限制情报与联合国共享。”

布朗巴克先生(阅读过程中)。主席先生,我请求大家一致同意,将该修正案视为已在记录

主席。有人反对这位来自堪萨斯州的先生的要求吗?

没有人反对。

布朗巴克先生。主席先生,我今天站起来是为了恢复我们共享政策的理智情报向联合国提供信息。

我的修正案将修改1974年的《国家安全法案》,禁止分享美国的情报情报除非总统向国会证明该组织已经实施了中央情报局、国防部和国务院的程序,以保护美国的安全情报来源和方法。

这一条款并不是为了结束美国的战争情报与联合国分享,也不意味着设定不合理或不可能的标准来保护美国的关键来源和方法情报聚会。

这一条款的唯一目的,是恢复政府轻率分享敏感信息的基本理性情报向联合国提供信息。

我的条款规定了合理合理的共享标准情报向联合国提供信息。它只是说,美国应该要求同样水平的保护美国情报我们需要从联合国获得的信息情报与其他国家共享协议。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联合国不愿意或没有能力提供这种级别的保护,我的条款仍将允许美国与其他国家分享情报在个案的基础上与联合国合作。在所有这些情况下,所需要的只是证明共享的信息有助于美国的国家安全利益。

保护我们的来源和方法情报聚会不是一个学术课题。这关系到国家安全。这是保护生命的问题。这关系到保护美国人民为我国至关重要的国家安全利益所作的数十亿美元投资。

主席先生,在保障问题上,联合国就像一个筛子情报信息的传播程度与美国相当。

参议员奥林匹亚·斯诺缅因州的一名官员指出,联合国在四起案件中破坏了美国提供的机密文件的安全。最恶劣的侵犯事件发生在索马里,由于联合国的粗心大意,敏感数据几乎被泄露。

此外,参议员斯诺发现没有达成任何协议,要求联合国提供保护情报由美国提供。

鉴于她的发现,参议员斯诺起草了《国务院授权法案》会议报告中的一项条款,与我今天提出的修正案相呼应。众议院已经两次通过了这一条款。我现在只要求我的同事们再次对此采取行动。

主席先生,美国政府未能实施必要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美国情报未经授权披露的信息。

其实,与其进一步保护我们情报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局长多伊奇(Deutch)一直试图将广泛分享美国敏感情报的做法制度化情报通过使外国消费者更容易对安全标识的使用提出投诉,这些标识保护了美国的国家安全。

主席先生,如果我的同事们对这项修正案有任何疑虑,我只想指出,联合国秘书长布特罗斯-加利已经任命伊拉克人伊斯马特·基塔尼为联合国维和行动部的负责人。真正令人不安的是,一个国家从一个与美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这是在美国国务院恐怖状态列表,最近和美国开战可能任命在联合国这样一个敏感的位置。

这是错误的,这表明联合国在处理敏感问题和敏感信息时是鲁莽的。美国不应该分享我们的情报除非它采纳我们要求我们自己的机构负责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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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克斯先生。主席先生,我反对这项修正案。

主席先生,布朗巴克修正案对美国与联合国分享信息设置了新的、不切实际的限制——即使这样做符合国家利益。这将使其难以提供情报支持那些支持美国外交政策目标的联合国活动。

政府反对布朗巴克修正案。该修正案与总统否决的1561号决议《海外利益法案》会议报告中的措辞相同。正如总统在他的否决信息中指出的,这项修正案将违反宪法,侵犯总统的权力,以进行外交关系和限制总统对国家机密的使用。

国土安全部已经制定了保护指南情报来源和方法,当确定提供来自美国的信息符合美国的利益时情报提交给联合国。此外,联合国正与一个由国务院、国防部和中央情报局官员组成的高级代表团合作,对其内部安全程序进行一系列改进。

DCI的指导方针确保对信息进行仔细审查和消毒,使其最不敏感情报满足联合国的要求。即使提供给联合国的信息落入不法之人之手,也会经过净化,不会损害美国的利益情报来源和方法。

布朗巴克修正案将妨碍美国与联合国保持灵活和有效的信息共享安排的能力,并可能对美国取得外交政策成功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修正案中规定的豁免太过繁琐而无法生效。它要求总统对派生信息的每个实例发出弃权声明情报提供给联合国的文件,或提供的每一份文件。此外,总统不得委托此权限。

该修正案还要求总统至少每季度向国会亲自报告其类型和数量情报,并在任何未经授权的披露后15天内向国会报告。总统应该能够将这个权力委托给DCI。

常设特别委员会情报在第104届国会开始时,本议院最关心保护资料来源和方法的委员会考虑了类似布朗巴克修正案的立法,并在两党基础上否决了它。

委员会发现了几个电流情报与联合国的分享安排产生了具体的外交政策成功。为了支持多边努力,防止伊拉克1991年入侵科威特的事件重演,安理会成员分享了关于伊拉克增兵的信息。情报美国还协助联合国驻伊拉克特别委员会(UNSCOM)核查人员执行联合国要求伊拉克拆除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项目的制裁措施。美国的图像帮助联合国救援机构确定了卢旺达境内和境外难民流动的规模和方向。及时的情报分享也帮助拯救了美国保护部队在波斯尼亚的维和部队的生命。

虽然我不认为有必要在这方面立法来限制总统的分享能力情报这是参议院提出的一项折衷修正案情报而参议院去年通过的外交关系委员会显然更可取。

我强烈要求对布朗巴克修正案投反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