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为“1995年综合反恐法案”的立法提案报告——来自总统的信息——下午16时(参议院- 199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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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官员向参议院宣读了来自美国总统的以下信息,并附上一份报告;已提交司法委员会。

致美国国会:

我今天很高兴地向您转递《1995年综合反恐法》,请您立即考虑并予以颁布。同时还进行了逐段分析。这项立法提案是本届政府加强美国威慑恐怖主义行为和惩罚那些在美国协助或教唆任何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人的能力的全面努力的一部分。它纠正了现行法律的不足和缺陷。

该法案中一些最重要的条款如下:

-为任何可能发生在美国的国际恐怖袭击提供明确的联邦刑事管辖权;

——对利用美国策划海外恐怖袭击的恐怖分子提供联邦刑事管辖权;

-提供一个可行的机制,利用首席大法官任命的美国地方法院法官,在不泄露国家安全信息或技术的情况下,迅速驱逐外国恐怖分子;

——建立新机制,防止美国境内资金流入支持海外国际恐怖主义活动;和

-执行一项国际条约,要求在制造塑料爆炸物时加入化学剂,使其可被探测。

筹款条款包括一个许可机制,在这个机制下,资金只能在严格证明资金将专门用于宗教、慈善、文学或教育目的,而不会被转用于恐怖主义活动的基础上转移。该法案还包括许多相对技术性但非常重要的条款,这些条款将有助于对恐怖主义犯罪的调查和起诉。

政府的意图是,法案的第101条只赋予联邦政府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管辖权。政府将与国会议员合作,确保法案的措辞符合这一意图。

我敦促国会迅速而有利地考虑这项立法建议。

威廉·j·克林顿。

白宫,199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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