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全面反恐法(众议院- 199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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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发言人(吴先生)泰勒北卡罗莱纳)。根据众议院先前的一项命令,这位来自伊利诺斯州的先生[海德被识别5分钟。
- 海德先生。议长先生,今天,我和司法委员会的同事们,比尔·麦科勒姆,拉马尔·史密斯,和鲍勃·巴尔提出一项修订后的反恐法案。
- 6月20日,司法委员会积极报告了1995年《全面反恐怖主义法》(H.R. 1710)。自那以后,一些议员对第1710号决议的某些规定提出了关切。为了回应这些担忧,鲍勃·巴尔我已经制定了一个新的妥协版本。新的措辞回应了一些成员的关切,但保持了该法案在遏制未来恐怖主义行为方面的有效性。新法案的内容如下:
- 为外国恐怖分子设立特别驱逐程序,符合正当程序并保护我国主权;
- 授权从事私人保安服务业务的雇主调查雇佣申请人的法律地位及其工作授权;
- 授权美国人起诉对国家支持的恐怖主义活动负责的外国;和
- 增加了1995年刑事外国人驱逐改善法案(第668号决议);
- 删除增强的窃听授权,包括紧急窃听扩展和漫游窃听修改;
- 取消对国内反恐中心和增加联邦调查局人员的拨款;最后,
- 删除了40%的民事罚款附加费,旨在为数字电话法提供资金。
- 这项法案已经做出了重要而重大的改变。修订后的版本值得广泛支持。对这项立法投赞成票意味着支持一个更安全的美国,支持打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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