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民用间谍处罚修正案法 - “ - (延伸讲话 - 198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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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詹姆斯一名Traficant,JR。
在代表院里
1989年2月22日星期三
- 特拉弗里先生。发言者先生,今天我正在介绍立法,以将死刑判罚到美国的任何美国民用罪名违反美国。
- 在过去的两年里,间谍丑闻具有震惊的美国人,并对我们的国家安全造成了很大的损害。这些丑闻强调了美国仍然易受外观的悲伤现实。虽然美国苏联关系正在发生变化,但苏联仍然是对美国的真正威胁。美国情报官员估计,这个国家的每三个苏联官员中的一次都参与了间谍活动或情报活动。
- 在所有过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外国贿赂诱惑与我们的国家安全处理我们国家安全的最佳秘密和敏感信息的美国平民被外国贿赂诱惑。这些卑鄙的叛徒必须被提出通知,如果抓住,他们将面临终极罚款。
- 我今天介绍的立法类似于与当前的法规与被判定对美国的间谍活动犯有罪。在我的账单下,死刑将申请那些被定罪的平民:第一,涉及授权生命或死刑的间谍活动或叛逆的另一个罪行;其次,故意为国家安全创造严重损害的严重风险;或者在参与间谍活动的过程中,故意创造了对另一个人的严重死亡风险。
- 扬声器先生,也许是叛逆的一种方法是确保那些背叛美国被判死的人。我们国家的安全和安全性有限,国会应使用每种可用工具来保护我们的敌人的国家秘密。
H.R. -
- 该法案可以被引用为1989年的“民用间谍处罚”修正案法案。
- `(d)除(e)款规定,如果被告被判犯下违反本条的罪行,直接关注 -
`(1)核武器,军用航天器或卫星,预警系统,或其他防御手段或报复大规模攻击;
“(2)战争计划;
`(3)通信情报或加密信息;要么
“(4)任何其他主要武器制度或国防战略的主要元素;
被告应受到死亡或终身监禁的惩罚。
`(e)(1)除非 - 否则,否则任何人可能会根据第(d)款被判处死刑
`(a)陪审团在单独的判决程序中,一致发现,除了合理的怀疑之外,至少有一个在本款的(4)款中规定的加重因素;和
`(b)陪审团一致地确定任何加重情况大大超过的任何情绪,包括本款规定的加重因素。
(2)根据本小节的调查结果可以基于 -
“(a)在内疚或纯真问题上引入的证据,如果陪审团为罪恶问题和判决程序的陪审团同样陪审团;
“(b)判刑期间引入的证据;要么
`(c)所有这些证据,在陪审团面前适当的证据。
`(3)被告应在大纬度下赋予延长和缓解事项。
“(4)本次委员会第(1)段中提到的加重因子如下:
“(a)被告被判犯有涉及间谍或叛逆的另一个罪行,其中死亡或终身监禁的判决是由法规授权的。
“(b)在犯罪委员会中,被告故意为国家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害的严重风险。
“(c)在犯罪委员会中,被告故意为另一个人创造了严重的死亡风险。
“(5)如果被告放弃陪审团,则根据本次委员会的陪审团的职能应由法官进行。”;和
(2)重新选择(d)款作为第(f)款。
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