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NI首席信息自由官:这是对部分拒绝我的ODNI信息自由法请求案例DF-2020-00225的上诉。我要求提供一份FY2019年ODNI关于安全许可确定的年度报告。ODNI在2021年1月26日的信函中提供所要求的文件的副本,但有重大的修订。为了证明修订的合理性,ODNI引用了《信息自由法》豁免(b)(3),特别是需要保护情报来源和方法的50 USC 3024(i)(1)。我认为豁免在本案中适用不当,因此我对部分拒绝我的请求提出上诉。我上诉的依据如下。1.经过编辑的信息不包括情报来源和方法。例如,ODNI修订了持有不同级别安全许可的承包商和政府雇员的数量,以及被拒绝或撤销的许可数量。这个信息不是情报来源。也不是ODNI之前承认的情报方法。2.ODNI过去也发布过类似的信息。在许多情况下,ODNI发布了该安全许可报告的前几次迭代,但没有编辑承包商和政府雇员的数量,或许可拒绝和撤销的数量。见,例如,2015财年报告发布在ODNI网站上的安全许可决定。如果这些信息确实构成了情报来源和方法,那么国家情报总监就有义务根据法律保护这些信息。但他没有这么做。这是因为经过编辑的信息不是情报来源,也不是情报手段。3.总统已经指示像ODNI这样的国家安全机构提高其透明度。2021年2月4日国家安全备忘录拜登在白宫网站上写道:“在一个民主国家,我们的国家安全机构的工作应该尽可能地透明,符合保护消息来源、方法和敏感外交关系的合法需要。我们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工作人员的振兴需要重新承诺最高的透明度标准。”但在目前的情况下,ODNI提供与2015财年报告相比,它在2019财年报告中的透明度要高得多。这与总统对机构的指示不一致。基于所有这些原因,我们呼吁部分拒绝我们的《信息自由法》申请。谢谢你的考虑。史蒂文·阿夫特古德美国科学家联合会1112 16 Street NW, Suite 400 Washington, DC 20036(电子邮件保护)声音:(202)454 - 4691